•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

    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教育督导是教育法规定的一项基本教育制度。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教育督导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教育督导在督促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方针政策、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仍存在机构不健全、权威性不够、结果运用不充分等突出问题,还不适应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的要求。为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充分发挥教育督导作用,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

    2020-02-20

  • 商务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工作的通知

    商务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工作的通知商综发〔2020〕3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做好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工作,把疫情对商务发展的影响降到最低,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

    2020-02-20

  • 关于修改《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修改《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为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对《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5〕161号)作出修改:(一)将第二条“专项资金”修改为“补助资金”。(二)第二条增加“节能减排补助资金按照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管理,实施期限至2022年。”(三)删去第三条。(四)将第四

    2020-02-21

  • 关于加快推进科技企业孵化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

    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城市管理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关于加快推进科技企业孵化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业经市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3月21日(此件公开发布)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家一流产业科创中心的实施方案》(昆办发〔2018〕104

    2020-03-21

  • 苏州高新区 2021 年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政务营商环境新高地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2021年江苏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苏政办发〔2021〕11号)、《2021年苏州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苏府办〔2021〕61号)文件精神,深化全区“放管服”改革工作,对标国内国际先进水平,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动力,全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政务营商环境新高地,结合高新区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

    2021-05-14

  • 苏州高新区稳定就业补贴实施办法

    各镇(街道)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镇湖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现将《苏州高新区稳定就业补贴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苏州高新区(虎丘区)财政局2021年4月6日苏州高新区稳定就业补贴实施办法为贯彻落实《管委会(区政府)关于印发苏州高新区“援企助用工惠民促就业”实施意见的通知》(苏高新管„2021‟41号)要求,为促进重点就业困

    2021-04-06

  • 园区经发委关于鼓励园区经济类行业协会发展的若干意见

    各相关经济类行业协会:现将《园区经发委关于鼓励园区经济类行业协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苏州工业园区经济发展委员会2021年7月26日第一条为进一步提升园区经济类行业协会市场化、专业化、规范化运作水平,完善政府和市场之间的新型调节机制,更好地发挥行业协会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促进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

    2021-07-26

  • 苏州工业园区关于推进产业载体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试行)

    各功能区、各部委办局:《苏州工业园区关于推进产业载体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试行)》已经园区党工委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5月18日为深入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展现高质量发展新作为、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盘活低效产业用地,充分发挥产业载体在产业转型、科技创新、资源集约利用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探索产业生态布局、产

    2021-05-18

  • 关于张家港市文化产业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

    各区镇、街道,各有关单位:为加大对我市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推动金融机构对文体旅企业的贷款支持,助力文体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将《张家港市文化产业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张家港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张家港市财政局  张家港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张家港市科学技术局 

    2021-10-26

  • 苏州高新区“企业创新积分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苏州高新区“企业创新积分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加快发现、培育和精准支持一批研发能力强、成长潜力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推动形成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精准施策能力和工作体制机制,努力推动苏州高新区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的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的先行区,根据科技部(火

    2021-06-10

  • 苏州工业园区打造全国一流用电营商环境行动计划

    各功能区、各部委办局、各派驻机构、各公司、各直属单位、各街道、各社工委,苏相合作区:《苏州工业园区打造全国一流用电营商环境行动计划》已经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特此通知。苏州工业园区党政办公室2021年7月22日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不断创新园区电力营商环境服务举措,进一步提升园区“获得电力”水平,打造全国一流用电营商

    2021-07-23

  • 江苏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江苏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专项资金由省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用于促进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第三条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遵循“政府引导、竞争择优、突出重点、注重绩效”的原则,由省财政厅会同省发

    2023-02-01

  • ​关于支持苏州市国际研发机构发展的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集聚全球创新资源,着力提升研发国际化水平,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加快全市科技创新载体建设助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苏府办〔2020〕35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际研发机构,是指有效对接全球高端创新资源,从事自然科学及其相关科技领域的研究开发和实验发展(包括为研发活动服务的中间试验),并以研发为基础开展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成果转让、

    2021-01-15

  • 太仓市关于集聚产业人才助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各镇人民政府,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太仓高新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科教新城管委会,娄东街道办事处、陆渡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健雄学院:《太仓市关于集聚产业人才助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太仓市人民政府2020年12月7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打造最舒心的产业人才生态

    2020-12-07

  • 苏州高新区鼓励企业吸纳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奖励实施办法

    各企业:现将《苏州高新区鼓励企业吸纳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奖励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1日  

    2021-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