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省“十四五”科技人才发展规划

    各设区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科学技术局,省各有关单位:现将《江苏省“十四五”科技人才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江苏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江苏省科学技术厅2021年12月31日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省战略,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科技人才,着力夯实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重大使命的人才支撑,根据《江苏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江苏省“十四五”人才发展规划

    2022-01-13

  • 太仓市推动对德合作产业发展若干政策

    为进一步围绕高质量建设“两地两城”目标定位,聚焦“四大两提一进”,积极主动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全面深化对德合作,构建全方位对德合作平台,提高对德合作的层次和水平,加快建设太仓中德中小企业合作区,打造中德合作典范城市,现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政策。第一章 支持德资企业落户第一条 鼓励德资来我市设立制造业企业。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一年内,累计到资500万美元以上(含,下同)的,按其到账外资的

    2020-01-01

  •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关于印发《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资金 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市)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省有关部门:为推动我省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优化专项资金支持方向,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9〕74号),我们制定了《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

    2020-02-19

  • 江苏省省级现代服务业(其他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江苏省省级现代服务业(其他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我省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规范现代服务业(其他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省委、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现代服务业(其他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用于扶持我省现代服务业(其他服务业)发

    2015-08-25

  • 江苏省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

    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教科技〔2020〕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知识产权局、科技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科技司,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颁布实施以来,高校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2020-03-05

  • 苏州高新区“保险与科技结合”综合创新发展若干意见

    苏州浒墅关经济技术开发区、苏州科技城、苏州西部生态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综保区、狮山商务创新区管理办公室,各室局,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苏州高新区“保险与科技结合”综合创新发展若干意见》已经高新区党工委2021年第12次会议(十一届区委第134次常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政府2021年4月27日为进一步推

    2021-04-27

  • 昆山市科技创新技术经纪服务奖励实施细则(试行)

    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城市管理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昆山市科技创新技术经纪服务奖励实施细则(试行)》业经市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3月21日(此件公开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力打造国家一流产业科创中心,进一步推进祖冲之自主可控产业技术攻关计划,促进昆山市技术经纪人队伍

    2020-03-24

  • 中国银行苏州分行联合苏州市商务局发布关于全力支持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提升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国家“十四五”规划中关于“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的决策部署,落实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创新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的工作要求,推进苏州地区“一区两中心”、航空航天产业基地建设,加快打造成为国家技术创新体系的战略节点,7月1日,中国银行苏州分行与苏州市商务局联合发布《关于创新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全力支持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提升的若干措施》。中国银行苏州分行将持续加强银政合作,充分发挥中银集

    2021-07-07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

    科学技术普及(以下简称科普)是国家和社会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的活动,是实现创新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科普事业蓬勃发展,公民科学素质快速提高,同时还存在对科普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到位、落实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制度安排尚不完善、高质量科普产品和服务供给不足、网络伪科普流传等问题。面对新时代新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科普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总

    2022-09-04

  • 苏州市天使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苏州市天使投资健康快速发展,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和引导作用,鼓励社会资金投向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的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助推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快速成长,根据《关于构建一流创新生态建设创新创业名城的若干政策措施》(苏府〔2018〕62号)、《关于加强科技金融结合促进科技型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苏府〔2018〕96号)、《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加快推进产业资本中心建设行动计划(20

    2020-09-07

  • 江苏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指标体系

    为推动我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大学科技园(以下统称“孵化器”)高质量发展,完善孵化服务体系,提高孵化服务水平,发挥孵化器在加速科研成果转化、加快培育新动能、促进地方经济转型升级、推动科技和经济融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江苏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苏科技规〔2019〕206号)和《江苏省大学科技园管理办法》(苏科技规〔2019〕341号)相关要求,研究制定《江苏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指标体系》(以下

    2020-05-11

  • 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合作计划奖励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管委会(区政府)关于印发苏州高新区“援企助用工惠民促就业”实施意见的通知》(苏高新管„2021‟41号),拓展基地增量人力资源供给,实施“10+50”人力资源合作计划,全力保障区内企业用工及技能人才需求,经研究,制定本办法。一、人力资源合作基地奖励(一)对象及条件与高新区有长期合作基础、劳动力资源较丰富地区的人社部门(或经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经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04-23

  • 江苏省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江苏省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06年7月10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江苏省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同时废止。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2月21日(此件公开发布)1总则1.1编制目的1.2编制依

    2020-03-09

  • 关于印发《苏州市智能制造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

    关于印发《苏州市智能制造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开放再出发会议精神,牢牢把握智能制造是苏州制造业转型升级的主攻方向这条主线,加快数字化转型,提升苏州制造业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高质量发展,现将《苏州市智能制造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0年4月15日苏州市

    2020-04-15

  • 苏州工业园区制造业重点企业库管理办法

    各有关单位:现将《苏州工业园区制造业重点企业库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苏州工业园区经济发展委员会2021年4月6日第一条为推动苏州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规范制造业重点企业库管理,根据《苏州工业园区关于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苏园管〔2021〕2号),结合园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园区范围内,

    2021-0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