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高新区创业孵化基地绩效考核奖励实施办法

    各镇(街道)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镇湖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现将《苏州高新区创业孵化基地绩效考核奖励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苏州高新区(虎丘区)财政局2021年2月9日为贯彻落实《苏州高新区关于打造“创业者乐园创新者天堂”的实施意见》(苏高新委〔2020〕175号)要求,为更好地推进高新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创业带动

    2021-02-09

  •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

    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和《科技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发火〔2018〕11号)的有关要求,为做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制定本工作指引。一、组织与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坚持统一规范、服务引领、放管结合、公开透明的原则,采取企业自主评价、省级科技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科技部服务监督的工作模式。(一)科学技术部火

    2023-03-04

  • 《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试行)》

    为规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评价工作,指导企业技术中心编制申请和评价材料,根据《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第34号令,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制订本指南。申请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需根据《管理办法》和当年国家发展改革委通知要求,参照本指南编制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内容应包括:《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见附件1)、评价表及必要证明材料(见附件2)。已认定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和国家企业技术中

    2016-04-11

  • 关于做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为做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确保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优惠政策落实到位,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7〕34号)、《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1

    2018-04-27

  • 苏州市吴江区文体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实施细则(试行)

    吴江开发区、汾湖高新区(黎里镇)、吴江高新区(盛泽镇)、东太湖度假区(太湖新城)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各相关单位:为贯彻落实《苏州市吴江区高质量发展产业政策的若干实施意见(修订)》(吴发〔2021〕2号)文件精神,现将《苏州市吴江区文体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苏州市吴江区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2021年1月22日第

    2021-01-22

  •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现将《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2024年1月19日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构建绿色制造和服务体系,发挥绿色工厂在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中的基础性和导向性作用,加快形成规范化、长效化培育机制,打

    2024-01-19

  • 江苏省政策引导类计划(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省政策引导类计划(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管理,建立完善以信任为前提、符合科技创新规律的科研项目管理机制,保证省政策引导类计划(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顺利实施,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8〕37号)、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

    2018-12-11

  • 常熟市农业委员会农业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进农业项目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优化管理流程,提升建设质量,规范资金使用及提高项目绩效,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归口常熟市农业委员会管理和安排的各类农业项目。项目另有专项管理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农业项目管理包括项目入库申报、审定立项、实施监管、验收评价等方面。第四条农业项目管理坚持依法合规、公开公正、责任明确、分级负责、严格监督

    2018-08-03

  • 江苏省专精特新软件企业评估规范

    1范围a)本规范规定了江苏省软件企业在企业主体、经济效益、业务收入占比、研发创新能力、质量保证、企业诚信等方面的要求,亦规定了江苏省专精特新软件企业的评估要求和评估结果的应用及评估机构的要求。b)本规范适用于拟入库培育的江苏省专精特新软件企业的评估。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

    2021-12-10

  • “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现将《“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2021年12月12日数字经济是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之后的主要经济形态,是以数据资源为关键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为主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融合应用、全要素数字化转型为重要推动力,促进公平与效率更加统一的新经济形态。数字经济发展速度之快、辐射范围之广、影响程度之深前所未有,正推动

    2021-12-12

  • 苏州市科技合作与交流活动资助实施细则(试行)

    为大力激发创新创业活力,积极营造良好的产学研协同创新氛围,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构建一流创新生态建设创新创业名城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府〔2018〕62号)精神和《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苏科规〔2019〕2号)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一条本细则所称科技合作与交流活动是指在苏州发起组织的国际性或全国性科技合作与交流活动以及企业、产业联盟、新型研发机构、行业协会等发起组织的技术研讨和对接交流

    2019-02-02

  • 《江苏省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体育赛事)项目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江苏省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体育赛事)(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管理,鼓励各地举办高质量体育赛事,满足我省人民对高质量体育赛事的需求,根据《江苏省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江苏省体育局关于创建体育特色品牌赛事的指导意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本细则为《江苏省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配套文件。第二条专项资金是江苏省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管理的一个部分,由

    2023-09-08

  •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产业强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及解读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产业强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及解读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江苏省“产业强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12月19日江苏省“产业强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

    2021-01-12

  •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有关进口税收政策措施的公告

    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有关进口税收政策措施的公告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若干措施》(国发〔2023〕9号)相关要求,现将有关政策措施公告如下:一、关于暂时出境修理(一)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运营的以下航空器、船舶(含相关零部件),暂时出境修

    2023-12-27

  • 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

    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维护人格尊严,尊重和保护研究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健康发展,规范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等,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

    2023-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