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关于2024年度惠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实施技术标准战略)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的通告
关于2024年度惠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实施技术标准战略)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的通告
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标准化法》和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惠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实施技术标准战略)项目入库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要求
(一)申报工作通过“粤财扶助”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申报地址:https://czbt.czt.gd.gov.cn/#/home 详见《申报用户(企业)-使用手册》。
(二)请申报单位根据《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惠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实施技术标准战略)项目入库申报指南》(附件1),明确申报项目类别和内容并在“粤财扶助”对应的项目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待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审核通过后,请将相应的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于2023年8月12日前提交到所属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项目推荐
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根据《主管部门(区县)-项目审核操作手册》做好项目初审工作,核实需要验原件的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一致性和齐全性作严格审查后推荐上报市市场监管局,审查不合格的,由县(区)市场监管局告知申报单位。申报单位在申报期内可以重新提交申报材料。
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报材料时需附项目推荐报告(模板见附件2),连同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电子版材料各一式一份)于2023年8月25日前报至市市场监管局,逾期和审核程序不完备的项目均不受理。
三、项目入库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对推荐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按照评审结果列入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惠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实施技术标准战略)项目库。
四、其他要求
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申报单位存在虚假申报、骗取专项资金的违法行为的,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并向社会公开其不守信用信息。
五、联系方式
(一)各县(区)市场监管局联系方式
(二)市市场监管局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志聪 电话:2831273
邮箱:biaozhun@huizhou.gov.cn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文明二路17号市场监管局1号楼10楼1009室
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