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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区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的通知
各镇(街)经济促进局、各相关企业:
为推动全区工业企业新一轮技术改造,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三水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扶持办法的通知 》(三府办〔2015〕24号 )精神,现组织开展申报2016年区级技改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1.2014年1月1日以后备案,项目已完工且未获得各级财政资金奖励的技改项目;
2.已获得2015年省、市技改财政扶持奖励,但未到达区级奖励标准的技改项目;
3.单体机器人、机械手的应用。
二、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要求
1.技术改造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
2.单体机器人、机械手的应用专项申报指南(见附件2)。
三、分配方式
1.技术改造项目通过完工评价的,采用竞争性分配的方式对项目进行补助,按照财政补助金额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项目进行核算,形成项目补助资金安排计划。
2.企业采购应用机器人产品的,按每台机器人3万元、每台机械手1万元的奖励扶持。单个企业当年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四、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5份,光盘一张)由各镇(街道)经促局审核汇总后,于4月30日前正式行文上报区经科局。
五、资金管理
参照《佛山市三水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扶持办法》有关规定进行。
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16年4月12日
(联系人:王杰民、杜静华,联系电话:87755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