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关于受理2015年度南开区科学技术奖励项目的通知
关于受理2015年度南开区科学技术奖励项目的通知
各单位:
为促进我区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进一步做好2015年南开区科学技术奖励工作,根据《南开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南政发[2007]24号),现开始征集2015年南开区科学技术奖申奖项目。
一、受理项目范围
(一)科技进步奖项目
1、技术开发类项目:完成重要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的产品、技术、材料和设计等,并创造出显著的经济效益。
2、社会公益类项目:在科技基础工作和社会公益科技工作中完成的标准、计量、环保、科普和医疗卫生项目,并创造出显著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3、推广应用类项目:承担并完成区级以上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实施列入市级以上科技推广计划指南的成果,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重大工程类项目:承担并完成市、区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建设工程,保障建设工程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对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重要成效。
5、软科学研究类项目:在推进市、区管理现代化和决策科学化中,完成具有重要创新性成果,并创造出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二)科技贡献奖项目
1、在组织推动本单位、行业和系统的科技进步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获得市级以上科技方面表彰奖励,促进单位的综合实力显著提高的。
2、在贯彻落实科教兴市、科教兴区战略方针,推进区域科技进步方面做出创造性贡献,明显提升了科技进步总体水平,科技竞争力明显增强,居市、区先进的。
(三)科技创新奖项目
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对产品、工艺、材料及系统等做出创新性贡献,显著提高了其技术经济性能;具有一定先进性和创造性,并产生一定经济社会效益。
二、申报项目条件
(一)已经应用实施一年以上(截止到2014年底)的项目,并为南开区经济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二)技术创新程度明显,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内先进以上。
(三)创造一定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对行业技术进步、产业结构调整、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一定意义。
三、受理时间地点
受理时间:2015年9月28日到2015年10月20日。
受理部门: 南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科技管理科
受理地点:科苑大厦 507室(科研西路8号)
联系人:麻海玉 电话: 87891961
四、项目材料要求
(一)1、《南开区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可在南开政务网www.tjnk.gov.cn下载),按推荐书填写说明要求认真填写;2、相关附件材料(包括:技术评价证明、应用证明、经济效益证明、检测报告、行业许可证书、环保安全证明及科技成果登记表等,详见<推荐书填写说明>第12项内容); 3、《推荐书》电子文档。
(二)《推荐书》在前,附件在后,一律使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不要另加封皮,一式6份,其中一份右上角注明原件字样。
(三)根据《南开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规定,区政府各部门和驻区有关单位为“科技奖”的推荐单位。请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认真审查并签署推荐意见,明确推荐的奖励等级,加盖单位印章。
(四)推荐一、二等奖的项目,必须具有技术评价证明(包括:科技成果鉴定证书(评估证书)、科技项目验收证书、专利证书等)。
南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