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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大鹏新区关于公布2017年第三批大鹏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项目结题验收结果的通知

发表于:2018-01-02 关注 
根据《大鹏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大鹏新区经济服务局组织开展了2017年第三批大鹏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项目的验收结题评审工作,现将相关项目验收结论予以公布。

各有关单位:

  根据《大鹏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开展了2017年第三批大鹏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项目的验收结题评审工作,现将相关项目验收结论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验收合格的项目,作为新区科技成果进行管理,请项目承担单位到大鹏新区金岭路1号4204室办理科技成果登记手续;需要整改的项目,请项目承担单位按验收专家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3个月内再向我局申请重新验收。

  对验收结论有异议的,请项目承担单位在本通知下发后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复议申请(登记联系人:吴军鹏,联系电话:28333260;复议联系人:朱亚军,联系电话:28333059)。

  特此通知。


  大鹏新区经济服务局

  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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