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闻资讯 政策前沿 深圳市大鹏新区关于公布2017年第三批大鹏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项目结题验收结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大鹏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开展了2017年第三批大鹏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项目的验收结题评审工作,现将相关项目验收结论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验收合格的项目,作为新区科技成果进行管理,请项目承担单位到大鹏新区金岭路1号4204室办理科技成果登记手续;需要整改的项目,请项目承担单位按验收专家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3个月内再向我局申请重新验收。
对验收结论有异议的,请项目承担单位在本通知下发后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复议申请(登记联系人:吴军鹏,联系电话:28333260;复议联系人:朱亚军,联系电话:28333059)。
特此通知。
大鹏新区经济服务局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