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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小型微型企业培育项目资助金额将由20万提升到60万!

发表于:2017-09-29 关注 
深圳市经贸信息委9月22日在官网中发布了一则关于征求《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意见的函,该文在《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说明中的提到,对于小型微型企业培育项目资助条件及标准部分,将会做出调整。

  深圳市经贸信息委9月22日在官网中发布了一则关于征求《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意见的函,该文在《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说明中的提到,对于小型微型企业培育项目资助条件及标准部分,将会做出调整。


  以下为原文内容:

  第四章“资助条件及标准”部分

  16.为推动小微企业走“专精特新”之路,加大培育力度,落实国家省市专项资金对小微企业倾斜的政策,对原第十七条小型微型企业培育资助项目资助条件作了调整,并提高了资助标准,从“单个项目最高补贴额不超过20万元”提高至“单个项目最高补贴额不超过60万元”。


  即是,以后深圳市的企业在申报小微培育项目时,获得的单个项目最高扶持金额不再是20万元,而是60万元。

  注:小型微型企业培育项目最终确定的资助金额,将以出台的新政策《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为准。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申报小微培育,前提条件是必须要先进行


备案!


备案!


备案!



没有预先申请备案的中小微企业,将无法进行申报!


  温馨提示:如不了解如何备案或申报的,那就让深科信资深专业的项目团队来帮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