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闻资讯 政策前沿 深圳市经贸信息委 市财政委关于下达2017年度市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各区(新区)产业转型升级考核资金奖励计划的通知
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
为促进和激励各区(新区)产业转型升级工作,发挥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推动全市产业升级工作上台阶,根据《深圳市加快产业转型升级配套政策》(深府〔2012〕90号)和《深圳市产业转型升级工作考核评价暂行办法》(深经贸信息规划字〔2017〕75号)的有关规定,经市产业转型升级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评并报经市政府同意,现下达2016年度各区(新区)业转型升级考核资金奖励计划,奖励金额共计8000万元,资金来源为2017年度市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其中: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第一名)的光明新区,给予4000万元奖励;对考核结果为良好的南山区(第二名)和宝安区(第三名),分别给予2000万元奖励。请各区(新区)按照国家规定的财务核算制度用好奖励资金,进一步推动本区域内的产业转型升级工作。
特此通知。
(联系人:市经贸信息委 林亮、张蕊,电话:88101290、88127026;市财政委 陈惠苑,电话:83928358)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