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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深圳企业100强”的通知

发表于:2017-08-09 关注 
为进一步落实深圳建设成为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提升深圳的创新能力和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市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下,深圳市企业联合会和《深圳商报》将继续主办“2017深圳企业100强”排序发布活动,请各企业积极申报。

各有关企业:

  “深圳企业100强”排序活动已连续举办14年,通过与中国企业500强及其他省市区企业100强的对比分析,提供了我市大企业发展状况的权威信息,活动受到了政府、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界、新闻界的广泛关注和充分肯定,在海内外产生了积极影响。

  为进一步落实深圳建设成为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提升深圳的创新能力和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市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下,深圳市企业联合会和《深圳商报》将继续主办“2017深圳企业100强”排序发布活动。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指标

  凡在深圳依法注册三年以上(含),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或销售收入)达到或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所有企业(不包括行政性公司及资产经营性公司)均可申报。属于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或相对控股子公司,由于其财务报表最后被合并到集团母公司的财务会计报表中去,则只允许其母公司申报。

  候选企业主要填报指标:营业收入(或销售收入);效益指标:纳税总额、净利润;所有者权益、总资产、研发费用和员工人数。其中100强最终入围指标是营业收入(或销售收入),依此确定1~100位排序。


  二、填报时间和程序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30日,申报材料一式两份。请申报企业按“填表说明”填妥申报表,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或推荐单位盖章确认,并提交有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已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复印件(主要是审计后的资产负债表、利润〔损益〕表),于截止时间前将材料统一报送组委会办公室。


  三、审定与发布

  深圳市企业联合会与《深圳商报》对申报“2016深圳企业100强”的候选企业进行初审之后,交由专家学者、政府相关部门组成的评审委员会最终审定,在《深圳商报》等媒体向社会公示,并在2017年12月中旬举行的“企业家与市领导新春联谊会”(由市企业联合会主办)上颁发奖牌证书。


  四、联系方式

  “深圳企业100强”排序办公室,地址设在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二区9栋B2座22层。

  联系人:王小凡 0755-83522478 文玲丽 83914483 王奕方 83521766

  邮 箱:qlhylj@126.com


  深圳市企业联合会 深圳市企业家协会

  二O一七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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