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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万资助,龙华区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百十五”企业申报啦

发表于:2019-03-13 关注 

关于开展2019年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分项资助项目受理工作的通知



申报时间

3月14日-12月31日

 

资助金额:3000万



具体内容


第一类:大型领军企业落户资助类


政策依据及资助标准:

  

《龙华区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实施细则》第四条 引进大型领军企业。

  

对将总部迁入龙华区的大型领军企业进行资助。

  

(一)对新引进的由美国《财富》杂志发布的“世界500强”企业,且上年度产值规模或营业收入超过100亿元的,一次性予以3000万元资助;

  

(二)对新引进的由中国企业联合会与中国企业家协会联合发布的“中国500强”企业,且上年度产值规模或营业收入超过50亿元的,一次性予以1000万元资助;

  

(三)对新引进的由中国企业联合会与中国企业家协会联合发布的“中国服务业500强”、“中国制造业500强”、全国工商联发布的“中国民营500强”企业,且上年度产值规模或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分别一次性予以500万元资助;

  

(四)对新引进的由深圳市统计局与深圳市经贸信息委联合发布的“深圳市工业百强”企业,且上年度产值规模或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一次性予以100万元资助。

  

同一企业符合上述多项资助条款的,按最高级别进行资助,只补差额不重复资助。

  

申请条件:

  

(一)2017年1月1日后,在龙华区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注册地和税务登记地均在龙华区。

  

(二)落户龙华区后两年之内提出申请。


  

第二类:重点产业优质企业落户资助类

  

政策依据及资助标准:

  

《龙华区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实施细则》第五条 引进重点产业优质企业。

  

对新引进除《龙华区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实施细则》第四条以外的符合龙华区产业导向,且上年度的产值规模或营业收入不低于10亿元且纳税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优质企业,一次性予以300万元资助。

  

申请条件:

  

(一)2017年1月1日后,在龙华区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注册地和税务登记地均在龙华区。

  

(二)落户龙华区前一年度的产值规模或营业收入不低于10亿元且纳税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

  

(三)落户龙华区后两年之内提出申请。


  

第三类:潜力型创业企业落户资助类

  

政策依据及资助标准:

  

《龙华区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实施细则》第六条 引进潜力型创业企业。

  

新引进的企业已获得知名创业投资机构(清科集团发布的中国股权投资年度排名榜单VC、PE排名前20强)2000万元以上投资的,经认定后,按照机构投资额的5%给予被投资企业资金支持,每家企业最高200万元。

  

申请条件:

  

(一)2017年1月1日后,在龙华区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注册地和税务登记地均在龙华区。

  

(二)落户龙华区前一年内,获得知名创业投资机构(清科集团最新发布的中国股权投资年度排名榜单VC、PE排名前20强)2000万元以上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