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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长沙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
湖南湘江新区经发局,长沙高新区经发局,各区县(市)发改局:
为加快推进企业创新平台建设,增强企业核心关键技术研发能力,加快建设区域性创新高地,全面提升创新能力,2018年拟新增认定一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企业在本市同行业中具有显著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具有行业领先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
(二)企业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创新效率和效益显著;
(三)有较高研究开发投入强度,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200万元;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20人;
(四)具有比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有较好的技术积累,重视前沿技术开发,具有开展高水平技术创新活动的能力;
(五)申报项目已纳入2018年度长沙市高技术产业发展领域储备项目库;
(六)《长沙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长发改高技〔2018〕5号)中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2018年长沙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基本信息表》(附件1);
(二)《长沙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见附件2);
(三)《长沙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附件3);
(四)相关附表(附件4);
(五)相关附件及证明材料(附件5);
(六)《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6)。
上述材料按(一)~(六)顺序装订成册(胶装),正文及附件部分必须有目录,编连续页码,书脊标明项目名称和企业简称(例如:2018年长沙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公司简称),封面加盖单位公章,侧面盖骑缝章。
三、申报时间及数量
请湖南湘江新区经发局、长沙高新区经发局、各区县(市)发改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择优推荐,其中:长沙高新区、望城区(含望城经开区)、长沙县(含长沙经开区)、浏阳市(含浏阳经开区)、宁乡市(含宁乡经开区)上报不超过6家,湖南湘江新区、其他各区上报不超过3家。请于2018年9月28日前将通过初审的申报材料(一式两份附电子版)正式行文报市发改委,逾期未报视同放弃。
联系人:季虎 姚勇刚
联系电话:88665549 邮箱:gxc8665549@163.com
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