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江苏省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历史文化保护利用)项目
发布时间:2024-05-10 浏览量:3 收藏
1.申报项目经遴选后将纳入省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历史文化保护利用)项目储备库管理。项目储备库由省、设区市、县(市)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并实施动态管理。专项资金主要支持列入项目储备库管理的项目。
2.省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历史文化保护利用)支持项目包括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地段保护利用、历史建筑保护利用两种类型。具体申报要求详见《省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历史文化保护利用)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
3.承担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历史文化保护利用)项目未达到实施进度要求的建设单位不得申报。
4.签订《省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2)。
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5月31日,以邮戳为准。
项目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报送并行方式进行。申报单位登录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专项资金监管系统填报(网址:http://58.213.147.248:8888/jszxzjjgqy/frame/pages/login/memlogin)。填报完成后,打印系统生成的申报表并盖章,连同其他有关材料一并报送。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寄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电子材料同步发送至指定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