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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申报中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项目

发布时间:2024-04-28 浏览量:3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文化和旅游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4-04-25/2024-05-30
  • 项目类型 :
      文化广电旅游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重点补助项目,每个项目申报金额不超过100万元。一般补助项目,其中代表性项目每个保护项目申报补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代表性传承人传承项目金额与2020—2022年度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结果挂钩,评估为优秀的按照每人1万元申报,评估为合格的按照每人0.8万元申报。

具体申报条件

  (一)重点补助项目

  重点支持根据文化和旅游部以及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而实施的项目,包括创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开展无限定空间非遗进景区和“非遗在社区”“非遗进乡村”“非遗进校园”等活动,以及推动非遗融入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等项目。

  (二)一般补助项目

  一般补助项目包括除重点项目外的其他代表性项目保护项目以及代表性传承人传承项目。

  1.代表性项目保护项目。主要包括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等省级(及以上)非遗代表性项目相关的调查立档、研究出版、保护计划编制、传承实践、展示展演和宣传普及等项目。

  具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优先申报:一是急需进行保护的省级(及以上)非遗代表性项目;二是传统工艺振兴项目。

  对近3年内获得省级(及以上)非遗保护资金支持的项目,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再重复补助。

  2.代表性传承人传承项目。主要是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开展授徒、传艺、交流等传承活动。经省文化和旅游厅批准公布的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均可申报(不含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丧失传承能力的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以及2020—2022年度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不合格的传承人)。

申报时间

2024年5月30日前

联系方式

 电 话:025-87791501

历年资助企业统计

2019-12-16 | 资助企业数:
2019年度拟认定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名单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