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江苏省外国专家工作室
发布时间:2023-11-24 浏览量:2 收藏
1.聘请的外国专家原则上每年不少于 3 人次,每人每年能在我省工作的时间累计不少于 2 个月或能柔性为我省长期工作。
2.具有完备的外国专家工作室管理规章制度,能够为外国专家(团队)的日常办公、科学研究和技术攻关等实际需要配备相关工作人员,提供相对固定的工作场所,并能为外国专家提供便利化生活服务。
3.与外国专家(团队)有实质性的合作,对引进的外国专家参与科技研发、技术攻关、成果转化、人才培养和合作交流等方面,有明确的工作计划、推进措施、预期成效。
4.能在科技创新、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等方面提供交流学习和人才培养平台,每年能够至少组织一次学术或技术交流活动,指导培训关联产业、培育产业骨干人才。
5.聚焦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绿色低碳、数字经济等重点领域发展需求,依托外国专家工作室引进外国专家(团队)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3.附件材料要求: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电子版材料包括以上表格电子文档(Excel或Word版)和纸质盖章材料扫描件、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电子版材料请刻录光盘,随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后于12月06日前一并报送至省科技厅。
4.相关证明材料包括:(1)领衔外国专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领衔外国专家护照复印件;(3)领衔外国专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聘用意向书复印件;(4)领衔外国专家成就及荣誉证明材料复印件;(5)领衔外国专家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件复印件;(6)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7)建有省级及以上研发平台证明材料;(8)团队成员相应佐证材料;(9)其他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
12月06日前
各设区市科技局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申报,经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后,集中向省科技厅推荐。部省属单位可直接向省科技厅申报。
地 址:南京市玄武区成贤街118号2号门205室
联 系 人:刘杰 来钰坤
联系电话:025-83236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