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苏州高新区文化人才
发布时间:2021-12-09 浏览量:218 收藏
一、申报对象
在苏州高新区文化工作领域德艺双馨、成就突出、影响广泛的高层次创新人才,在高新区创办文化企业、能够引领和推动高新区文化产业发展的创业人才,以及有较强发展潜力的青年文化人才和紧缺高层次人才。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人选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苏州,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个人信誉和突出专业贡献,具有较高社会声誉、较大发展潜力和专业引领作用。
2.申报人选须具备的资格条件详见《苏州高新区文化人才计划实施细则》(苏高新管〔2017〕185号)有关规定。
3.文化艺术类中的传统手工艺项目和文化遗产保护类中的非遗保护项目,各镇(街道)推荐人选原则上不得超过2名。
11月30日前
1.各镇(街道)负责本辖区候选人的推荐和遴选,推荐人选经所在地政府(管委会)审核通过后,报区文化人才计划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审定,经审定同意的出具推荐意见报区文化人才计划评审委员会。
2.各有关部门、大专院校和直属单位负责本系统、本单位候选人的推荐和遴选,推荐人选经本单位党委(党组)研究同意后,报区文化人才计划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3.文化艺术类中的文学创作、书法美术摄影项目,文化传媒类中的新闻传播项目,以及理论研究类由协会扎口统一上报,各协会、社团推荐人选可直接向区文化人才计划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