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苏州工业园区高层次和紧缺人才招聘补贴

申报已结束苏州工业园区高层次和紧缺人才招聘补贴

发布时间:2021-05-01 浏览量:491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人社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1-05-01/2021-06-30
  • 项目类型 :
      人才类
  • 扶持方式 :
      人才补贴

具体扶持方式

  招聘补贴按照企业给付人才中介机构佣金的50%确定,单个人才补贴总额不超过15万元,单个企业当年度补贴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对生物医药、纳米技术应用、人工智能等重点新兴产业企业可适当放宽。

具体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

  在2020年通过人才中介机构实施招才引智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需在园区注册成立,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级重大人才工程、江苏省双创人才计划、姑苏人才计划、园区金鸡湖人才计划入选者创办的企业;

  2.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3. 建有市级及以上研发机构的企业;

  4. 信息技术服务、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认证服务、知识产权服务、节能环保服务、供应链管理、金融服务等生产性服务领域的规模以上企业;

  5. 生物医药、纳米技术应用、人工智能、数字经济、集成电路、航空航天、离岸国际贸易、跨境电子商务等重点产业企业。

  (二)人才中介机构需为在中国大陆注册的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专业人力资源公司。

  (三)引进的人才需同时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通过猎头服务引进的高层次和紧缺人才;

  2. 与企业依法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并正常缴纳园区社保或个税6个月以上(含6个月);

  3. 年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达3万元(含)以上或企业支付的税前薪金超过人民币30万元/年(二者满足其一即可);

  4. 人才到岗前上一工作地在园区范围以外,申报企业和引进的人才均无不良诚信记录。


申报材料

  1. 企业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2. 申报企业资质相关材料:

  (1)各级人才创办的企业须提交人才计划入选证明材料,股东另须提供验资证明;

  (2)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须提交有效期内的高企证书;建有市级及以上研发机构的企业须提交研发机构认定材料;

  (3)生产性服务领域的规模以上企业需提供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体现主营收入的关键页,服务业企业年营业收入须达到1000万元)。

  3. 引进对象资质相关材料:

  (1)企业与人才签订的年薪协议或劳动合同;

  (2)人才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等);

  (3)人才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学信网认证报告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为外国人才须提供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

  (4)园区社保和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员工参保证明或园区税务机关出具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记录单(申报当月往前至少6个月记录);

  (5)人才到岗上一工作单位劳动合同或离职证明文件。

  4. 人才中介机构资质相关材料:

  (1)企业与人才中介机构签订的猎头服务合同(协议)和佣金支付凭证(发票);

  (2)人才中介机构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

  (3)有效期内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申报时间

  2021年5月1日至6月30日。

申报流程

  1. 材料初审:2021年7月1日至7月10日,园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对照申报要求,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主要审核企业和中介机构资质、人才条件以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

  2. 材料复核:2021年7月11日至7月31日,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初审通过企业材料进行复核,形成补贴名单,报园区人才办审定。

  3. 社会公示:2021年8月1日至8月7日,补贴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即正式发文公布补贴名单;公示有异议,由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核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4. 补贴拨付:2021年8月7日至8月14日,受补贴单位根据要求登录苏州工业园区一网通办人才服务专区提交补贴拨付所需材料并上传收据,9月中旬前一次性拨付2021年度园区高层次和紧缺人才招聘补贴。


历年资助企业统计

2019-12-16 | 资助企业数:
2019年度拟认定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名单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