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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北方干旱半干旱与南方红黄壤等中低产田能力提升科技创新”

发布时间:2021-08-03 浏览量:704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2-07-21/2022-08-19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一、农业面源、重金属污染防控和绿色投入品研发”重点专项

  本批指南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拟启动1个项目方向,拟安排国拨经费概算2000万元。

  如无特殊说明,每个项目方向拟支持数为1~2项,实施周期不超过5年。申报项目的研究内容必须涵盖指南所列的全部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项目下设课题数不超过5个,项目参与单位总数不超过10家。项目设1名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

  指南中“拟支持数为1~2项”是指:在同一研究方向下,当出现申报项目评审结果前两位评价相近、技术路线明显不同的情况时,可同时支持这2个项目。2个项目将采取分两个阶段支持的方式。第一阶段完成后将对2个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后续支持方式。


  二、农业生物重要性状形成与环境适应性基础研究”重点专项

  本批指南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拟启动1个项目方向,拟安排国拨经费概算2500万元。

  如无特殊说明,每个项目方向拟支持数为1~2项,实施周期不超过5年。申报项目的研究内容必须涵盖指南所列的全部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项目下设课题数不超过4个,项目参与单位总数不超过6家。项目设1名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

  指南中“拟支持数为1~2项”是指:在同一研究方向下,当出现申报项目评审结果前两位评价相近、技术路线明显不同的情况时,可同时支持这2个项目。2个项目将采取分两个阶段支持的方式。第一阶段完成后将对2个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后续支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1.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国家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参与单位以及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2.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3.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

  4.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课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课题),课题负责人可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课题)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课题)总数不得超过2个。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项目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22年12月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5.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原则上不能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课题)。

  6.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双方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为项目预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7.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8.项目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各申报指南,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各申报单位在正式提交项目申报书前可利用国科管系统查询相关科研人员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情况,避免重复申报。

申报材料

  请登录系统,在“公开公示-申报指南(2022)”菜单栏中查看申报指南材料。

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2年7月21日8:00至8月19日16:00。

申报流程

  1.网上填报。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科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确因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提供的,请上传依托单位出具的说明材料扫描件,专业机构可根据情况通知补交。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2年7月21日8:00至8月19日16:00。进入答辩评审环节的申报项目,由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正式申报书,并通过国科管系统提交,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2.组织推荐。请各推荐单位于2022年8月23日16:00前通过国科管系统逐项确认推荐项目,并将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函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联系方式

  1.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

  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2.业务咨询电话:

  (1)“农业面源、重金属污染防控和绿色投入品研发”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59199333

  (2)“农业生物重要性状形成与环境适应性基础研究”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598087

历年资助企业统计

2019-12-16 | 资助企业数:
2019年度拟认定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名单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