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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苏州高新区科技服务业发展资金

发布时间:2021-03-05 浏览量:178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1-03-05/2021-03-20
  • 项目类型 :
      现代服务业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1.新成立的科技服务机构,在苏州高新区范围内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可自企业成立之日起3年内给予每月20元/平方米的房租补贴。补贴金额累计不超过30万元。

  2.支持区内高校、研究院所向区内非关联企业开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等科技服务活动,根据各单位上年度与区内企业实际发生的科技服务收入的20%给予奖励,上限不超过300万元。

  3.对于上年度服务收入超过100万元且服务苏州企业30家以上的科技服务机构给予收入的3%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已获得上级后补助资金的不重复支持。

  4.鼓励科技服务机构开展资质认定,提升服务能力。对获得省级认定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获得国家级认定的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逐级获得认定的,奖励差额部分)。

  5.鼓励科技服务机构做大做强,政策颁布实行后新设立的科技服务机构年服务收入首次超过1000万元、2000万元和5000万元的机构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50万元的奖励(逐级获得的,奖励差额部分)。

  6.鼓励科技服务机构加强机构备案。对新通过苏州市科技服务机构备案并按要求在省科技服务统计系统完成季报填写的,给予每家1万元奖励。


具体申报条件

  在苏州高新区内注册,其服务领域主要为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科学技术普及等专业科技服务和综合科技服务的独立法人机构。科技服务机构应纳入江苏省科技服务业统计名录并通过市级科技服务机构备案,且按相关规定正常填报统计数据。

申报时间

  3月20日前

联系方式

   区科创局:俞快0512-68751549

历年资助企业统计

2019-12-16 | 资助企业数:
2019年度拟认定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名单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