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苏州市医疗卫生科技创新
发布时间:2021-07-22 浏览量:208 收藏
科技创新示范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50万元;关键技术攻关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20万元;应用基础研究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5万元。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3年(2021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
1.项目负责人必须是申报单位正式在编、具有固定劳资关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的人员,并确保在法定退休年龄前能完成项目任务,不得通过兼职单位或挂靠单位申报。
2.项目名称和研究内容应符合市科技发展计划医疗卫生科技创新项目的定位要求,应用基础研究名称为“研究内容+临床应用研究”,项目名称应符合基础研究定位要求。其中青年人才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经费预算及使用须符合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总经费预算合理真实,支出结构科学,使用范围合规,申报单位承诺的自筹资金必须足额到位,不得以财政资助资金作为企事业单位自筹资金来源。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实施经费使用“包干制”,项目申请和获批签署项目合同时只编报项目经费预算总额,无需编制项目支出预算科目(详见附件三)。
4.本计划项目凡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收集、买卖、出口、出境的需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的,需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涉及人的伦理审查工作的,需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5.联合申报的项目,必须附单位间签署的合作协议。
6.项目申报单位登陆苏州市科学技术局门户网站,点击“苏州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进行项目申报。在线填写“项目基本信息表”,上传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各主管部门在审核纸质申报材料时,应核对纸质版与项目管理系统中电子版数据的一致性,防止发生电子版申报材料中部分附件缺失的情况。
7.申报项目经由申报单位、主管部门向市科技局逐级推荐。纸质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网上下载)、承诺书、项目申报书、附件材料顺序装订成册。各类项目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本年度拟立项项目将在苏州市科学技术局网站进行公示,未立项项目不再另行通知。
7月22日17:00
业务咨询:市科技局农社处 华震威 65231879
技术支持:市科技服务中心信息科 张弘驰 65236208
材料受理:市科技服务中心项目服务科 王凯 65241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