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张家港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激励争先创优补助)

申报已结束张家港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激励争先创优补助)

发布时间:2020-11-30 浏览量:323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0-04-16/2020-05-18
  • 项目类型 :
      技术改造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申报条件

  (一)先进示范激励(需为2019 年获得、评定,以认定文件为准)

  1. 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补助: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

  2. 工业互联网类荣誉补助:获评国家、省、苏州市工业互联网示范企业和工业互联网试点企业(包括重点平台、标杆工厂、专业服务商、典型应用企业等)。

  3. 省优秀软件产品荣誉补助:获评省优秀软件产品。

  4. 绿色制造示范项目补助:列入国家、省级绿色制造名单的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

  5. 能效“领跑者”项目补助:企业单位产品(工序)能耗指标入选国家、省级工业领域能效“领跑者”的企业。

  6. 重点节能技术或产品推广项目补助:企业申报的节能产品或技术应用被国家、省或苏州市认定,列入相应等级的节能产品或技术推广(推荐)目录。

  7. 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能源审计项目补助:建立并通过

  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或评价的万家企业,重点耗能企业委托节能技术服务中介机构开展能源审计,能源审计报告质量合格。

  8. 获评省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公共服务平台;获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省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

  获评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培育)、单项冠军产品、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获评省专精特新产品、科技小巨人、单项冠军、隐形小巨人(高成长)企业;获评苏州市专精特新示范企业。

  9. 获评国家、省、苏州市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获评国家、省、苏州市制造业创新中心;获评国家、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工业质量标杆企业;获评国家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获评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及关键部件;获评通过省新产品新技术鉴定。

  (二)拓展市场资助(展会补助)

  可申报补助的展会类型:(1)国家相关部委举办的各种展会;(2)国家级工业联合会组织的行业展会。

  展会需为2019 年举办。申报企业销售收入原则上在两千万元以上,入库税收不能低于申报补助的金额。已经获得商务等其他条线补助的展会不再申报。

申报材料

  (一)先进示范激励

  1. 《张家港市先进示范激励补助申请表》;

  2. 申报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 相关荣誉、称号认定文件(能源管理体系认证项目、能源审计项目还需出具企业与咨询服务机构或节能中介机构签订的合同文本、发票复印件、付款凭证);

  4. 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二)拓展市场资助(展会补助)

  1. 《企业参加展会展位费补助申请表》;

  2. 申报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 展位费发票复印件、展会合同复印件或参展确认函复印件(两者必具其一)、银行盖章的支付单(补打);

  4. 税务部门出具的本企业2019 年度纳税证明;

  5. 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申报时间

  2020年5月18日前

联系方式

  市工信局联系人:信息化管理科陈玲,电话:56729025

  节能管理科 许强,电话:56729059 装备工业科丁亚楠,电话:56729020 企业服务科 黄鹏,电话:58222764

  市财政局联系人:蒋利英,电话:58180657


历年资助企业统计

2019-12-16 | 资助企业数:
2019年度拟认定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名单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