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苏州市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区域重点产业领军人才)
发布时间:2011-02-01 浏览量:69 收藏
1. 对立项的创业领军人才、企业创新领军人才、区域重点产业领军人才,给予100-400万元的项目资助经费和100-250万元的安家补贴;创新领军人才的引才企业可获30-50万元引才奖励。
2.加强对人才项目的滚动支持。项目承担期结束后,根据项目验收评估意见,对项目完成情况好,技术先进、发展潜力大,销售额超过3000万的,择优给予最高100万元的滚动支持。立项后六年内入选苏州市高成长创新型培育企业库、瞪羚企业库的,再给予100万项目资助经费,并赋予紧缺人才自主推荐权。
3. 享受苏州市高层次人才相关生活待遇。
聚焦符合苏州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需求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服务业、现代农业等产业领域,重点引进在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纳米技术、生物医药等先导产业领域创新创业的领军人才、团队。
(1)围绕先导产业布局,有鲜明突出的重点发展领域(重点发展领域应符合市先导产业规划布局);
(2)有较好的人才基础,近五年该领域入选市级以上领军人才数(去重后)一般应达到30项以上;
(3)有较大的引才力度,该领域新引进的创业人才项目数量(符合2020年第二批姑苏创业领军人才申报条件)一般不低于10项。
上年度已开设区域重点产业专项的地区一般不得变更产业方向,并须满足条件(3)。
(1)第二批(下半年)受理创业领军人才、创新领军人才、区域重点产业领军人才,网上集中受理时间:8月17日-8月28日17:00。
(3)拟新开设区域重点产业专项的地方科技主管部门,需于6月30日前向市科技局递交实施申请材料。
申报人及单位登录苏州市科学技术局网站(http://kjj.suzhou.gov.cn),进入“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自2月24日开放填报), 按要求填写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创业计划书》并上传相应附件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或数码照片。按属地管理原则,各地申报项目由当地科技部门在网上审查并推荐上报。
联系方式:市科技服务中心人才科 65233005
市科技局科技人才处 65233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