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苏州市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重大创新团队)

申报已结束苏州市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重大创新团队)

发布时间:2011-02-01 浏览量:56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0-03-23/2020-04-03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人才类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人才补贴

具体扶持方式

       1.对立项的重大创新团队,三年内给予1000万元-5000万元的项目资助经费,团队成员享受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相关政策。

       2.加强对人才项目的滚动支持。项目承担期结束后,根据项目验收评估意见,对项目完成情况好,技术先进、发展潜力大,销售额超过3000万的,择优给予最高100万元的滚动支持。立项后六年内入选苏州市高成长创新型培育企业库、瞪羚企业库的,再给予100万项目资助经费,并赋予紧缺人才自主推荐权。

       3. 享受苏州市高层次人才相关生活待遇。

扶持领域

       聚焦符合苏州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需求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服务业、现代农业等产业领域,重点引进在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纳米技术、生物医药等先导产业领域创新创业的领军人才、团队。

具体申报条件

       (1)团队由领军人才和相关核心成员组成,一般应为5人以上。成员间的专业结构和职责分工合理,具有良好的工作基础、明确的主攻方向和研究开发目标,可稳定合作3年以上;

       (2)领军人才应在国际相关领域具有重要的创新地位和学术影响,创新能力和资源整合能力强,研究水平和成果居本领域、本行业前列,业绩突出,主要精力在苏州。团队主要成员一般应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并有较强的创新能力、较丰富的相关研发及管理经验、较好业绩和成效,全职在苏州工作;

       (3)团队于2017年1月1日后在苏州创业或全职到苏州企业、在苏高校及科研院所领衔创新。院士领衔项目、产业化已有重大突破项目及其他相关的特别优秀项目,来苏时间可放宽到2015年1月1日。自主创业的团队,企业须已正式设立,且领军人才应为企业主要创办人,并符合姑苏创业领军人才关于股权、出资等相关基本要求;引进的创新团队,应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已到岗工作,且符合姑苏创新领军人才的工作经历、薪酬等相关基本要求;

       (4)实施的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能够解决产业发展的重大瓶颈和关键问题,具有显著发展潜力和引领作用;

       (5)目前项目已投入经费不低于3000万元(或者上年度实现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生物医药类的项目应已到临床阶段),且能够在未来5年内实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带来重大经济社会效益。项目期内(立项后3年内)新增研发投入不少于3000万元或累计销售8000万元以上(生物医药类的项目应能基本完成临床研究)。

申报材料

       重大创新团队需提供:项目真实性承诺书、项目申报书,以及团队成员基本情况、企业基本情况、项目主要成果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时间

       (1)第一批(上半年)受理重大创新团队、创业领军人才项目,网中集中受理时间:3月23日-4月3日17:00。

       (2)拟新开设区域重点产业专项的地方科技主管部门,需于6月30日前向市科技局递交实施申请材料。


申报流程

       申报人及单位登录苏州市科学技术局网站(http://kjj.suzhou.gov.cn),进入“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自2月24日开放填报), 按要求填写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创业计划书》并上传相应附件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或数码照片。按属地管理原则,各地申报项目由当地科技部门在网上审查并推荐上报。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市科技服务中心人才科  65233005

       市科技局科技人才处   65233508


历年资助企业统计

2019-12-16 | 资助企业数:
2019年度拟认定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名单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