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工信规〔2020〕2号各设区市工信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工信局: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我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我厅研究制定了《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0年1月21日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第

    2020-02-24

  • 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提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科学性、精准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做好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

    2020-02-24

  • 商务部关于在做好防疫工作的前提下推动商务领域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的要求,按照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工作要求,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推动商务领域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做好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工作,努力实现全年商务改革发展目标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

    2020-02-23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现就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降价范围此次降电价范围为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的,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二、降价措施自2020年2月1日

    2020-02-22

  •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江苏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事业环保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江苏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事业环保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苏环规〔2019〕5号各市、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将《江苏省企事业环保信用评价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12月13日江苏省企事业环保信用评价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健全环保信用评价制度”

    2020-02-20

  •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 中小企业缓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 保持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中小企业缓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保持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办发〔2020〕5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关于支持中小企业缓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保持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2月12日关于支持中小企业缓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保持平稳健康发

    2020-02-20

  • 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旅行社企业 奖补资金的实施办法

    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旅行社企业奖补资金的实施办法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策部署,支持我省旅行社企业积极应对当前经营困难,更好履行社会责任,依据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支持文旅企业应对疫情防控期间经营困难的若干措施》,按照“扩大范围、提前下达”的原则,现就提前下达2020年旅行社企业奖补资金,制

    2020-02-20

  •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共渡难关的十条政策意见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共渡难关的十条政策意见苏府〔2020〕17号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积极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保障蔬菜、肉蛋奶、粮食等居民生活必需品供应方面的重要作用,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共渡难关,特制定以下

    2020-02-20

  •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关于印发《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资金 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市)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省有关部门:为推动我省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优化专项资金支持方向,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9〕74号),我们制定了《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

    2020-02-19

  • 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实施意见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工商联: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北京市调研指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积极发挥广大企业和职工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稳定劳动关

    2020-02-19

  • 关于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人力资源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策部署,结合当前复工复产工作形势需要,指导鼓励各地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紧贴抗击疫情、促进就业、服务发展、维护稳定等工作,依法科学有力有序地做好人力资源服务有关工作,为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提供坚实人力资源服务支撑,现将有关事

    2020-02-18

  • 商务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做好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工作,把疫情对商务发展的影响降到最低,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按照当地统一安排和规定条件,协调复工审核部门加快办理手续,

    2020-02-18

  • 关于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支撑服务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鼓励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数字技术,在疫情监测分析、病毒溯源、防控救治、资源调配等方面更好发挥支撑作用”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支撑服务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工

    2020-02-18

  • 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财税政策落实和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为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保障经济运行,中央财政和地方陆续出台相关财税政策,不断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现就加强相关财税政策落实和财政资金监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督促指导,确保疫情防控财税政策落到实处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学习针对疫情防控出台的有关经费保障、财政补助、税收优惠、金融支持、政

    2020-02-17

  •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药监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支持复工复产十条

    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国家知识产权局支持复工复产十条国市监综〔2020〕3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药监局、知识产权局: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部署,现就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解决企业复工复产中面临的实际问题,提出十条政策措施。一、登记网上办理充分依

    2020-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