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2021年度苏州市相城创新产业母基金拟立项项目(第五批)的公示

    根据《相城区产业引导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相政发〔2021〕20号)的规定,现对2021年度苏州市相城创新产业母基金拟立项项目(第五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9月17日至2021年9月24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果对公示项目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提出的,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地址及电话等;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需加盖单

    2021-09-14

  • 关于发布2021年度“苏州制造”品牌认证获证企业产品名单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苏州市政府《“苏州制造”品牌认证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要求,持续加大“苏州制造”品牌影响力,培育和打造一批自主创新、品质高端、服务优质、信誉过硬、市场公认的品牌群体,2021年,“苏州制造”品牌国际认证联盟依据《“苏州制造”品牌认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组织认证联盟相关成员机构根据《“苏州制造”品牌认证通用要求》,对申请“苏州制造”品牌认证企业的产品是否符合质量卓越、

    2021-12-27

  • 关于对《苏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完善现有市长质量奖评价体系制度,充分发挥其在引导和激励全市各类组织、个人建立推动和实施卓越绩效模式方面的作用。市市场监管局拟牵头对《苏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苏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22年2月10日前,向我局反馈意见。联系人:平元元,电话:0512-69851106,邮箱:szjjj@

    2022-01-24

  • 江苏省第五批省级星创天地备案名单公示

    根据《科技部关于印发<发展“星创天地”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农〔2016〕210号)要求,经组织申报、形式审查、专家审核等程序,现将江苏省第五批省级星创天地共25家备案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1年11月23日至11月30日。公示期间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向我厅书面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具实名并附联系方式。我们郑重声明:

    2021-11-25

  • 关于做好2021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高新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近日,省科技厅印发了《江苏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的通知》(苏科高发〔2021〕13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现将《通知》转发你们,并就做好2021年度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价过程1.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请科技部门广泛发动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根据《通知

    2021-01-28

  • 关于征集太仓市智能制造论坛主题及签约项目的通知

    关于征集太仓市智能制造论坛主题及签约项目的通知各相关企业、单位:为进一步加大智能制造推进力度,引导更多的企业走上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道路,实现高质量发展,拟于2019年3月召开全市智能制造推进大会。为了做好大会的筹备工作,现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太仓市智能制造分论坛演讲主题及智能制造合作签约项目的征集工作。一、征集时间2018年12月25日至12月28日二、征集对象在我市服务的所有智能制造技术服务商和

    2018-12-25

  • 关于公布第二批江苏省创新型产业集群的通知

    关于公布第二批江苏省创新型产业集群的通知各设区市科技局,有关省级以上高新区管委会:为贯彻落实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行动方案部署,聚焦“1650”现代化产业体系和“51010”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建设,引导推动高新区加快培育发展创新型产业集群,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江苏省创新型产业集群申报工作的通知》(苏科区发〔2023〕182号),经有关高新区申报、设区市科技局推荐、专家

    2023-12-28

  • 关于网络安全保险典型服务方案目录的公示

    关于网络安全保险典型服务方案目录的公示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网络安全保险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网安函〔2023〕356号)部署安排,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展了相关申报和评审工作。现将网络安全保险典型服务方案目录进行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公示时间:2024年3月19日-2024年3月25日联系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管理局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

    2024-03-18

  • 大数据管理中心关于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示范数字档案馆创建项目监理服务的自行采购招标公告

    大数据管理中心关于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示范数字档案馆创建项目监理服务的自行采购招标公告苏州工业园区档案管理中心就所需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示范数字档案馆创建项目监理服务采用自行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一、采购编号:SIPCIC-2018-ZX-JL-017二、采购内容:标的物名称: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示范数字档案馆创建项目监理服务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署后至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示范

    2018-09-25

  • 关于对《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建立适应新时代新形势下的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体系,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我局对《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苏科规〔2012〕69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现就《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18年11月5日前,通过信函方

    2018-10-19

  •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印染企业规范公告申报及复核工作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印染企业规范公告申报及复核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印染行业规范条件(2023版)》(工业和信息化部2023年第35号公告),加快印染行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推进行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根据《印染行业规范条件(2023版)》和《印染企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4年印染行

    2024-02-28

  • 苏州工业园区2018年第六批科技资金拟资助单位明细公示

    根据《园区管委会关于实施创新驱动战略、进一步鼓励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苏园管规字〔2014〕9号)文件精神,经企业申请、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初审、科技和信息化局业务处室审核、科技和信息化局局务会审定等程序,决定对2018年第6批科技资金申请单位进行资助,现予以公示。自公示之日起7天内,如有异议,请以实名形式进行反映。联系电话:0512-67068094、67068027、66681681。苏州工业

    2018-09-25

  • 关于2021年度苏州市相城创新产业母基金拟立项项目(第六批)的公示

    根据《相城区产业引导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相政发〔2021〕20号)的规定,现对2021年度苏州市相城创新产业母基金拟立项项目(第六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0月22日至2021年10月28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果对公示项目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提出的,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地址及电话等;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需加

    2021-10-19

  • 关于开展2020年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急防治后补助项目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按照2020年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急防治科技专项工作安排,近期将对年初完成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急防治科技专项入库的项目开展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估对象2020年2月12日完成系统中项目提交并完成入库(项目状态为申报已受理)的124个项目,且完成本次研发报告提交的项目。二、研发报告提交时间2020年10月23日-11月8日(截止到17:00)三、评估步骤1.入库企

    2020-10-21

  • 关于公示2021年度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考核认定名单的通知

    关于公示2021年度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考核认定名单的通知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我部积极推进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今年4月印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商办贸函〔2021〕138号)。在地方申报和专家评审的基础上,我们拟新认定105家基地,确定251家老基

    2021-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