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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申报中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惠州市支持制造业企业开拓国内市场奖励资金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06 浏览量:413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4-04-30/2024-06-20
  • 项目类型 :
      租金/展会/制定标准补贴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 资助金额 :
      50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惠州市支持制造业企业开拓国内市场奖励资金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鼓励我市制造业企业积极参与国内经济大循环,开拓国内市场,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工业经济稳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惠府办〔2023〕17号)和《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惠州市工业经济稳增长若干措施奖励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惠州市支持2023年制造业企业开拓国内市场奖励资金项目入库申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专题、奖励标准及申报材料要求

  本次申报共分3个专题。

  (一)支持制造业企业参展方向

  (1)申报对象。2023年参加由省级以上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商(协)会或国企举办的国内工业产品相关展销会的我市制造业企业。

  (2)奖励标准。A.特装展位(光地36平方米及以上)参展的企业,按实缴布展费(含展位租金、装修、装饰等)的20%,给予每家企业每场展会最高不超过2万元支持。B.到市外标准展位(9平方米及以上)参展的企业,给予每家企业一次性1万元补贴。

  (3)申报所需材料:

  A.资金申请表(附件1);

  B.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C.参展合同、报名表、参展场景照片、布展相关费用发票凭证等复印件。

  (二)支持市级行业协会办展方向

  (1)申请对象。2023年在惠州市内举办有100家以上(含100家)制造业企业参展的,且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备案同意成为主办、承办或指导举办的工业产品相关展销会的我市市级有关行业协会。

  (2)奖励标准。给予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一次性50万元工作经费补助。

  (3)申请所需材料:

  A.资金申请表(附件2);

  B.申报主体(主办或承办的市级行业协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C.申报主体(主办或承办的市级行业协会)与参展企业签订的加盖公章的合同(协议)、展销会现场照片(应包含展示参展企业、展会名称、展销场景等照片);

  D.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同意作为主办、承办或指导单位的复函;

  E.申报主体(主办或承办的市级行业协会)举办展销会相关费用清单及相关发票凭证。

  (三)支持市级行业协会举办产业链供应链对接活动方向

  (1)申报对象。支持2023年组织开展有50家以上(含50家)制造业企业参加,且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备案同意成为主办、承办或指导举办的产业链供应链对接活动的我市市级行业协会。

  (2)奖励标准。对符合条件申报主体给予每场2万元工作经费补助。

  (3)申报所需材料:

  A.资金申请表(附件3);

  B.申报主体(主办或承办的市级行业协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C.申报主体(主办或承办的市级行业协会)收集的现场参会企业签名册、活动场景照片(含展示活动名称、到场人员全景等图片);

  D.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同意作为主办、承办或指导单位的复函;

  E.申报主体(主办或承办的市级行业协会)举办活动相关费用清单及相关发票凭证。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采取线上填报和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申报单位须登录广东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粤财扶助)(网址:https://czbt.czt.gd.gov.cn/)按要求完成注册账号、填写表格、上传材料等,线下提交的申报纸质材料需与网上填报一致。

  (二)项目申报材料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供属地经信主管部门核对。

  (三)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须于6月20日前登录广东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粤财扶助)(网址:https://czbt.czt.gd.gov.cn/)完成项目初审推荐,待我局审核通过后,于6月28日前汇总企业申报材料(一式2份,含电子版)及《2023年惠州市支持制造业企业开拓国内市场奖励资金申请企业汇总表》报送到我局(工业发展科)。市行业协会于6月20日前完成系统报送,待我局初审后,于6月28日前提交申报材料(一式2份,含电子版)至我局(工业发展科)。


 三、有关事项

  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项目材料初审工作,包括:核实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事宜,严禁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严禁对项目申报收取任何费用。

 

  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4月30日

  (联系人:陈腾飞,2895806;平台技术咨询电话:石工、赖工,288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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