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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三个一批”创新制造企业培育方案(2021-2025 年)

发表于:2021-02-23 关注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三水区“三个一批”创新制造企业培育方案(2021-2025 年)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单位,中央、省、市驻三水单位:

  《佛山市三水区“三个一批”创新制造企业培育方案(2021-2025 年)》经 2021 年 2 月 9 日第十六届 103 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经科局反映,联系电话:87755896。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 年 2 月 23 日


  佛山市三水区“三个一批”创新制造企业培育方案( 2021-2025年)


  为贯彻落实《中共佛山市委、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佛发〔202032号)和《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进一步加快推动大型骨干企业跨越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佛府函〔2016374号)精神,通过全力打造一批具有行业引领地位的超百亿元龙头企业、一批具有明显竞争优势的超十亿元骨干企业、一批具有广阔发展前景的高成长性企业(以下简称“三个一批”),推动城市三水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要求,把发展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以体制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为动力,以规模扩张和市场扩张为抓手,以优化政务服务为保障,加强政策引导,着力扶优培强,催生一批生产规模大、核心竞争力强、市场占有率高和具备产业生态引领作用的制造业重点企业,加快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全区工业加快由“三水制造”走向“三水创造”,实现“工业大区”向“工业强区”跨越。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企业主体。以市场为导向,同步发挥政府在规划引导、政策支持、项目服务和环境营造方面的主导作用,促进各类资源要素向重点企业集聚,激发企业内在活力和发展动力。

  2.坚持分级培育。根据企业所处的发展阶段,一手抓超百亿元龙头企业、超十亿元骨干企业做强做大,一手抓高成长性企业快速壮大,加快形成以大型企业为龙头,以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为纽带的重点企业集群,拉动全区制造业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和培育对象

  (一)工作目标。

  大力实施“三个一批”创新制造企业培育计划,通过五年左右的时间,着力打造10家具有行业引领地位的超百亿元龙头企业、70家具有明显竞争优势的超十亿元骨干企业和100家具有广阔发展前景的高成长性企业组成的“航母舰队”,形成大中小微企业梯队全面发展的工业经济新格局。

  (二)培育对象。

  在我区登记注册并依法经营纳税,在同行业中市场占有规模和核心竞争能力位居前列的龙头骨干企业,以及有广阔发展前景的高成长性企业。建立三水区“三个一批”创新制造企业培育库,每年在综合生产经营规模、科技创新能力和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的基础上,经各镇(街道)推荐、区经科局审核评价并报区政府批准后,对培育库进行动态更新。


  三、政策扶持

  (一)支持企业做大规模。

  1.企业在我区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最高分别给予30万元、2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的奖励;企业通过并购重组或合并财务报表后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 亿元,最高分别给予15万元、50万元、150万元、300万元的奖励。上述奖励资金以企业数字化建设事后奖补方式予以兑现,对企业实施“灯塔工厂”“数字车间”“上云上平台”等数字化建设的,按年度实际投入给予补贴,补贴期最长三年。〔责任单位:区经科局]

  2.对达产后年度营业收入1一5亿元、连续三年持续增长且实现倍增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5万元。〔责任单位:区经科局]

  3.实施期内企业税收持续增长、年度实缴税收(不含免抵调库及出口退税)达到1000万元且同比增长20%以上,每新增100万元给予5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经科局〕

  4.按照企业发展规划和项目建设需求,科学制定供地计划,充分、合理为企业预留发展空间。企业增资扩产、新建项目优先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优先安排用地指标。企业经批准在原用地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业项目可申请增加容积率,对新增的建筑面积不需要补缴土地出让价款。[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分局]

  5.全力保障“三个一批”企业煤电油气运等生产要素供应,促进企业稳定发展。根据动工建设和投产运营需要,适度超前规划市政基础设施,并优先列入年度建设计划加快推进.[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住建水利局]

  (二)支持企业做强做优。

  6.企业获得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产品”称号,一次性奖励200万元;获得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称号,一次性奖励100万元。[责任单位:区经科局〕

  7.支持首台(套)技术装备研发与使用。经认定为国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的,按省级专项资金支持的100%进行配套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300万元;经认定为省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的,按省级专项资金支持的 50%进行配套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100万元。[责任单位:区经科局]

  8.鼓励企业专注细分市场、增强创新能力,对通过认定的佛山市“专精特新”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责任单位:区经科局]

  9.支持企业保护自有品牌商标,企业以原告身份参加国内外商标侵权诉讼的,按诉讼代理费、咨询费支出核定总额的 30%给予资助,每年最高30万元。企业建设CNAS检测平台并成功申报认定,给予一次性扶持20万元。〔责任单位:区经科局]

  10.企业通过专业管理咨询机构组织实施精益生产管理、品质和现场管理、市场营销管理咨询服务并取得实际成效,按实际投入的20%给予扶持,单个项目最高20万元。〔责任单位:区经科局]

  (三)支持企业开拓市场。

  11.企业参加或举办国内展会及经贸交流合作活动,龙头和骨干企业按展位费和布展费的50%给予扶持,单个企业每年最高30万元;高成长性企业按20%给予扶持,单个企业每年最高20万元。〔责任单位:区经科局J

  12.制定优势工业产品、建筑节能材料和新型墙体材料等目录,并建立准入和退出动态管理机制。对政府预算单位、国有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已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鼓励优先使用目录产品,并给予预留份额、优先采购等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区政务数据局]

  13.依托“三水制造”产品发布平台,进一步强化“三个一批”企业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互采互用,就地开拓市场。[责任单位:区经科局〕

  14.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公交站亭、户外电子显示屏等平台,通过公益广告、城市宣传片和招商推介等形式,对企业的品牌形象和优势产品广泛宣传,提升市场影响力.[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

  (四)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15.强化服务意识,实行区、镇(街道)领导对三类企业实现全覆盖,及时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动态,并将收集到的问题纳入台账管理。建立“三个一批”企业培育工作会商机制,定期通报工作推进和惠企政策落实情况,协调解决企业遇到的问题,对已解决问题及时销号。〔责任单位:区经科局〕

  16.为企业项目提供地块选址、规划调整、项目落地服务。将企业涉及增资扩产、新建项目的行政审批事项纳入政务审批“绿色通道”并提供前置服务,依托区代办服务中心开展项目全程代办,提速审批,限时办结。〔责任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

  17.强化企业融资全程服务,组织金融机构“点对点”对接企业融资需求,经办金融机构建立融资审批“绿色通道”,安排专人限时办理办结。引导金融机构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给予利率优惠,优先通过无还本续贷、展期(延期)等模式满足企业到期信贷需求。〔责任单位:区经科局]

  18.按照“培育一批、股改一批、辅导一批、上市一批”思路,围绕不同类型、不同阶段的企业,采取针对性、个性化、富有成效的服务举措,支持企业加速进军资本市场,不断做大企业上市挂牌“三水板块”。〔责任单位:区经科局〕

  19.安排符合条件的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骨干科技人员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优质学校起始年级。在此基础上,对企业年度纳税超1000万元的,每年额外拿出一定数量的优质学位,解决员工子女入学问题,其中:纳税1000—5000万元的,安排1个学位; 5000万元—1亿元的,安排2个学位;1—2亿元的,安排3个学位;2亿元以上的,安排5个学位。[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经科局]

  20.强化医疗服务保障,由区内三甲医院为企业高端人才提供高端健康保健服务,制定个性化的体检方案,开通就医“绿色通道”,享受优质门诊就诊、住院检查和治疗服务。〔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四、附则

  (一)加强对培育企业的监管。对纳入培育的企业实行动态评估,对发生恶意拖欠员工工资、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重环境污染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停止享受相关扶持政策,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以虚假资料骗取奖励扶持的,责令退回所得扶持资金。

  ( 二)本方案与我区有关扶持措施中所列条款重复的,同一项目不得重复奖励或扶持。

  (三)企业要合理安排和使用扶持资金,优先用于数字化改造等领域,不断提升高质量发展能力和水平。

  (四)本方案由区经科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