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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苏州市科技金融专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27 浏览量:1788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 申报日期 : 2017-03-27/2017-05-02
  • 项目类型 :
  • 扶持方式 :

通知原文

  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苏州市科技金融专项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着力破解企业融资难题、降低企业创新风险,促进科技金融紧密结合,加快推进“一基地、一高地”建设,根据《苏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实施细则》(苏科规〔2014〕1号)、《苏州市科技贷款贴息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苏科规〔2013〕9号)、《苏州市科技保险费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苏府办〔2009〕194号)、《苏州市天使投资引导资金实施办法》(苏科规〔2014〕2号)、《苏州市级天使投资引导资金阶段参股实施细则(试行)》(苏科规〔2015〕5号)规定,现就做好2017年度苏州市科技金融专项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科技信贷

  (一)苏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科贷通”)

  主要对合作银行为苏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的、用于科技项目的贷款所产生的信贷损失进行有限补偿。

  1、申报对象

  依法在苏州市范围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拥有较为完善的研发团队,具有一定规模的研发经费投入,并在苏州市科技超市平台完成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2、申报流程

  采取网上和纸质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网上申报与纸质申报内容必须完全一致。

  申报企业登录“苏州市科技金融超市平台”(http://kjjr.szkj.gov.cn),发布贷款需求,与合作银行进行业务对接。合作银行放贷后,将相关纸质申报材料报中心备案。

  3、申报要求

  (1)申报时间:常年申请、集中受理,合作银行按月向中心进行备案。

  (2)申报材料:《风险补偿资金申请表(企业联)》(网上打印)、《风险补偿资金申请表(银行联)》(网上打印)、贷款合同等。

  (3)报送地址:苏州自主创新广场(苏州市干将东路178号)1号楼205室。

  (二)科技贷款贴息

  用于补助苏州市区科技型企业实施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获得金融机构贷款而实际支付的利息(含担保费,下同)。贴息资金采取总额控制和后补助方式。单一企业年度补贴比例最高为企业实际支出的50%,补贴额最高30万元,每一项目连续贷款两年及以上的累计补贴额不超过50万元。

  1、申报对象

  在苏州市区注册,无科技信用不良记录,并在苏州市科技金融超市平台完成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2、申报条件

  (1)科技贷款记录已在科技金融超市平台完成备案。

  (2)申请补贴的贷款利息须为企业实施2014年后市级(含“科贷通”)及以上科技项目而使用金融机构贷款所发生的利息。

  (3)利息支出期限为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之间。

  3、申报流程:

  采取网上和纸质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网上申报与纸质申报内容必须完全一致。

  申报企业登录“苏州市科技金融超市平台”(http://kjjr.szkj.gov.cn),提交科技贷款贴息补贴申请,并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属区科技局。

  4、申报要求

  (1)申报时间:申报企业于5月2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并将纸质材料报送至所属区科技局;5月8日前,各区科技局将辖区内申报企业纸质材料汇总后与汇总名单(网上打印,需区科技局盖章)一式一份报送至中心。

  (2)申报材料:按照以下顺序书本式装订纸质申报材料,并在封面(网上打印)加盖企业公章:

  ① 苏州市科技贷款贴息资金资助申请表(网上打印,需区科技局盖章)。

  ② 项目信息表(网上打印)。

  ③ 营业执照。

  ④ 贷款合同、贷款到账凭证、企业结息汇总表(网上打印)和付息凭证,如有担保费支出的,还应提供担保合同和担保费支付凭证。

  ⑤ 上年度审计报告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⑥ 科技项目立项文件、经费使用说明等。

  (3)报送地址:苏州自主创新广场(苏州市干将东路178号)1号楼205室。

 

  二、天使投资

  (一)天使投资引导资金奖励补贴

  用于对已投资于我市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天使投资机构的奖励补贴。奖励补贴比例最高为天使投资机构实际货币投资金额的15%,单个项目奖励补贴最高50万元。

  1、苏州市天使投资机构备案

  (1)申报对象

  在苏州市区注册、具有融资和投资功能,面向我市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投资的公司制企业或有限合伙制企业。

  (2)申报条件

  ① 实收资本(或出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或首期出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并承诺注册后三年内出资额达5000万元以上,所有投资者以货币形式出资。

  ② 有明确的投资领域,对我市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投资比例30%以上。

  ③ 运作规范,具有科学合理的项目评估标准、投资决策程序及激励约束机制,管理和运作规范,具有严格合理的投资决策程序和风险控制机制。

  ④ 有至少3名具备2年以上创业投资相关业务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

  (3)申报流程

  采取网上和纸质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网上申报与纸质申报内容必须完全一致。

  申报企业登录“苏州市科技金融超市平台”(http://kjjr.szkj.gov.cn),提交天使投资机构备案申请,并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属区科技局。

  (4)申报要求

  ① 申报时间:申报企业于5月2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并将纸质材料报送至所属区科技局;5月8日前,各区科技局将辖区内申报企业纸质材料汇总后与《苏州市天使投资机构备案初审意见汇总表》(网上打印,需区科技局、财政局盖章)一式一份报送至中心。

  ② 申报材料:按照以下顺序书本式装订纸质申报材料,并在封面(网上打印)加盖企业公章:

  I、苏州市天使投资机构资格备案申请表(网上打印)。

  II、天使投资机构情况表(网上打印)。

  III、主要投资管理团队成员情况表(网上打印)。

  IV、已往投资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情况表(网上打印),并提供相关作证材料。

  V、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章程或合伙协议、内部投资决策机制、风险控制机制的制度文件、上年度审计报告。

  ③ 报送地址:苏州自主创新广场(苏州市干将东路178号)1号楼205室。

  2、天使投资奖励补贴申请

  (1)申报对象

  已通过苏州市天使投资机构备案的企业。

  (2)申报条件

  向我市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投资满一年,并已在苏州市科技金融超市平台完成投资备案的项目。投资日期为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之间。

  被投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应为主要从事国家、省、市重点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内的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生产和服务,成立期限在5年以内的非上市公司;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净资产不高于人民币2000万元,或年营业收入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并在苏州市科技金融超市平台完成入库。

  (3)申报流程

  采取网上和纸质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网上申报与纸质申报内容必须完全一致。

  申报企业登录“苏州市科技金融超市平台”(http://kjjr.szkj.gov.cn),提交奖励补贴申请,并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属区科技局。

  (4)申报要求

  ① 申报时间:申报企业于5月2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并将纸质材料报送至所属区科技局;5月8日前,各区科技局将辖区内申报企业纸质材料汇总后与《天使投资引导资金奖励奖励补贴项目汇总表》(网上打印,需区科技局盖章)一式一份报送至中心。

  ② 申报材料:按照以下顺序书本式装订纸质申报材料,并在封面(网上打印)加盖企业公章:

  I、苏州市天使投资引导资金奖励补贴申请表(网上打印)。

  II、苏州市天使投资引导资金奖励补贴项目汇总表(网上打印)。

  Ⅲ、已投资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相关证明文件,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工商变更核准通知书、投资协议、投资分析报告、上年度审计报告、最近一个月财务报表。

  Ⅳ、经省、市财政部门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被投企业2016年12月31日实收资本的专项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中详细披露现有股权结构;申报企业各期实缴出资时间、方式、金额及退出等情况。

  ③ 报送地址:苏州自主创新广场(苏州市干将东路178号)1号楼205室。

  (二)天使投资引导资金阶段参股

  支持在苏州市发起设立新的天使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子基金)。引导资金对单个子基金的出资额最高3000万元,参股比例最高30%。子基金完成向我市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投资的,按其实际投资金额给予最高10%的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高30万元。子基金其余出资人在5年内收购引导资金持有的股权的,引导资金按退出取得收益的10%—50%给予奖励。

  1、申报对象

  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投资企业或投资管理企业。其中投资企业实收资本或净资产原则上不低于1000万元,投资管理企业实收资本原则上不低于100万元。

  2、申报流程

  采取纸质材料申报方式进行。

  3、申报要求

  (1)申报时间:申报企业于8月31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中心。

  (2)申报材料:按照以下顺序书本式装订纸质申报材料,并在封面加盖企业公章:

  ① 苏州市级天使投资引导资金阶段参股项目申请表(附件1)(同时提供电子版一份);

  ② 申请企业及子基金管理企业关于遵守并履行《苏州市级天使投资引导资金阶段参股实施细则(试行)》的承诺书(附件2);

  ③ 子基金设立方案(附件3);

  ④ 申请企业基本情况,主要包括:申请企业简介,主要股东背景、管理资金规模、管理团队、投资业绩、以往获得政府引导基金支持证明等;

  ⑤ 申请企业营业执照、近两年的审计报告或成立至今的审计报告;

  ⑥ 子基金管理企业的有关材料(附件4)。

  (3)报送地址:苏州自主创新广场(苏州市干将东路178号)1号楼205室。

 

  三、科技保险费补贴

  用于补贴科技型企业和研发机构投保科技保险所发生的保费支出。根据申请的险种给予最高50%的科技保险费补贴,每个企业当年度科技保险费补贴最高30万元。

  1、申报对象

  在苏州市区注册,并在苏州市科技金融超市平台完成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2、申报条件

  (1)科技保险记录已在苏州市科技金融超市平台完成备案。

  (2) 投保险种符合《苏州市科技保险费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苏府办〔2009〕194号)规定。

  (3)本年度支持保险合同到期日处于2016年度,且科技保险费补贴申报项目仅限缴足全部保险费。申报贷款保证类保险补贴的,须待还本付息后才能申报补贴。

  3、申报流程

  采取网上和纸质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网上申报与纸质申报内容必须完全一致。

  申报企业登录“苏州市科技金融超市平台”(http://kjjr.szkj.gov.cn),提交科技保险费补贴申请,并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属区科技局。

  4、申报要求

  (1)申报时间:申报企业于5月2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并将纸质材料报送至所属区科技局;5月8日前,各区科技局对辖区内申报企业纸质材料进行汇总后与科技保险费补贴申请汇总表(网上打印,需区科技局盖章)一式一份报送至中心。

  (2)申报材料:按照以下顺序胶印装订纸质申报材料,并在封面(网上打印)加盖申请企业及保险公司业务章:

  ① 苏州市科技保险补贴资金申请表(网上打印,需区科技局盖章)。

  ② 科技保险合同和科技保险费发票(盖保险公司业务章),如为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补贴的,应提供贷款合同以及还本付息凭证。

  ③ 营业执照、上年度审计报告。

  (3)报送地址:苏州自主创新广场(苏州市干将东路178号)1号楼205室。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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