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立项公示 重庆市关于拟列入2021年大数据产业发展项目库(第二批)项目名单的公示
重庆市关于拟列入2021年大数据产业发展项目库(第二批)项目名单的公示
各区县(自治县)大数据发展局(大数据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落实《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0〕16号)和《关于加快线上业态线上服务线上管理发展的意见》(渝府办发〔2020〕25号)文件精神,经单位自愿申报、资格初审、专家评审和综合审核等程序,拟将其中38个项目纳入2021年大数据产业发展项目库(第二批)。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主动接受监督,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2021年6月22日起算)。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通过来访、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至重庆市大数据发展局。书面意见请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并提供证明材料以及意见提出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等。
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
重庆市大数据发展局融合发展处 67724377
重庆市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
202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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