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关于做好2021年市级示范智能车间申报工作的通知

申报已结束关于做好2021年市级示范智能车间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30 浏览量:1716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1-04-30/2021-05-31
  • 项目类型 :
      资质认定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做好2021年市级示范智能车间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工信局,工业园区、高新区经发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苏州市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工作方案(2021—2023年)》,鼓励企业加快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全力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努力打响“苏州制造”品牌,现组织开展2021年市级示范智能车间申报工作。

  一、按照自愿原则,请企业对照市级示范智能车间申报条件(附件1)进行自我评价,填报市级示范智能车间申请表(附件2)和示范智能车间申请报告(附件3),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出具信用承诺书(附件4)。已获得3个及以上省、市级示范智能车间企业不再参与申报。拟申报的车间须已建成并投产使用,原则上一家企业不得同时申报2个及以上示范智能车间。

  二、请各市、区工信部门积极组织企业开展申报,认真审核把关企业申报材料,切实提高申报工作质量,同时要做好本地申报车间的现场初审工作,对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车间予以推荐上报,并填写市级示范智能车间申报汇总表(附件5)和示范智能车间审核推荐表(附件6)。

  三、市工信局将根据各地推荐上报情况,组织专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遴选出一批智能制造基础好、行业示范带动作用强的车间作为市级示范智能车间,并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市工业转型升级相关项目和省级示范智能车间。

  四、请申报企业将申报信用承诺书、示范智能车间申请表、示范智能车间申请报告等装订成册,盖章后报所在市、区工信部门。各市、区工信部门于5月31日前,将行文请示、示范智能车间汇总表、示范智能车间审核推荐表(均需盖章),连同企业申报材料一并报市工信局。以上所有材料均一式一份,电子文档同步报送。

  联系电话:市工信局智能制造推进处68616221

  邮箱:suzhouim@163.com

  各地工信部门联系电话

   张家港:56729021,常熟:51530327,太仓:53573259,昆山:57552802,吴江区:63982165

   吴中区:65254889,姑苏区:68727501,相城区:85182086,工业园区:67068092,高新区:68750995

 

        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4月30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