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区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苏科高发﹝2021﹞70号)要求,我局将开展2021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请认定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机构,需在2021年5月6日前,已在江苏境内实际注册并运营满2年。
二、材料要求
1、申报机构需按要求填写《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见附件2),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与申报书所填内容对应。在此基础上,登陆江苏政务服务网(http://www.jszwfw.gov.cn/)进行注册,上传省级孵化器申报书及证明材料,网上材料与纸质材料须保持一致。
2、各申报单位要切实强化法人主体责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负责,按要求填写《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材料审核表》(见附件4),并提交申报单位信用承诺书(见附件5),严禁虚报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对于违反要求弄虚作假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申报方式
1、申报单位登录“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网址:http://njxgkjrc.gov.cn/)”——“业务征集平台”,按照要求填写申报书,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纸质材料一式四份包括: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及附件、申报单位信用承诺书(附件5)需装订成册,按照装订顺序进行装订,正反打印,具体材料要求见附件3;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材料审核表(附件4,一式四份)、2021年度申报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表(附件6,一式四份)及材料真实性承诺书(1份,附件7)等无需装订成册。报送至兴智路10号高新园大楼一楼社保大厅12号窗口。
2、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3日17:30前,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经开区科技人才局联系人
客服小南 025-85532267
甄 晨 025-85775063
市科技局高新处 徐 峰 025-68786276
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 郑 倩 025-83677496
省政务服务网技术支持 王 康 13851960856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人才局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