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江苏省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基地认定
发布时间:2024-04-01 浏览量:4 收藏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在江苏境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熟悉并遵守国家和省关于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相关政策规定、具有较强的数字经济相关产业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培训能力和经验、具备承担全省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任务条件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教育培训机构、专业协会(学会)及大型企业等,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申报设立省级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基地的单位应满足《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15〕1号)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数字经济领域产业人才培养培训优势明显。具有丰富的数字经济人才培养培训经验,在本地区、本行业具有较高影响力;拥有满足数字经济相关领域产业人才培养培训需要、密切联系科研生产一线的高素质专(兼)职师资队伍;具备紧跟数字经济产业和技术发展趋势,及时研发适应本地区、本行业数字人才培养培训课程的能力。
(二)组织管理机构健全。有健全的继续教育管理机构及五名以上从事继续教育管理的在职在岗工作人员。有健全的教学组织、学员考核、教学科研、培训登记、经费管理、后勤保障以及规范的培训效果评估、跟踪反馈等管理制度。
(三)场地和经费保障有力。具备与所承担数字经济领域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培训任务相适应的固定教室、实训场所等教学设备及相应的硬件设施。
(四)课程研发能力较强。具备紧跟数字经济领域产业和技术发展趋势,能聚焦人才发展现代化支撑新质生产力,及时研发适应本地区、本行业人才培养培训需要的公需科目或专业科目。
(五)具备现代化远程教育条件。建有能适应数字经济领域产业人才培养的网络培训和管理信息平台,能够实现网上培训和网络互动交流。
(一)申报说明。内容包括申报单位的基本情况、申报目的、申报优势、申报的可行性等。
(二)《江苏省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基地申报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各一式两份(见附件,可从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jshrss.jiangsu.gov.cn下载)。
(三)申报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复印件)。
(四)固定办公场地、培训场所证明(自有场地提供产权证明,租用场地提供3年以上租赁合同)。
(五)申报单位培训教学管理和制度建设情况。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相关材料
2024年4月30日前
联系人:王红(025-84729339)、陈勇(025-83236155);
联系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49号机械大厦2410室;
电子邮箱:139178939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