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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江苏省创新能力建设计划(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奖补)

发布时间:2018-05-10 浏览量:206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9-02-02/2019-03-08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落实《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8〕73号)要求,依据《江苏省技术转移奖补资金实施细则(试行)》,对符合条件的技术转移输出方、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和各市、县进行奖补。

       实施方式:各设区市科技局根据《江苏省技术转移奖补资金实施细则(试行)》于4月底前将2018年度本地区奖补情况报省科技厅备案;省科技厅依据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数据提出奖补意见会省财政厅后实施。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具体申报条件

        1.各项目主管部门在组织项目申报时须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六项承诺”和“八个严禁”规定,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意见》(苏科党组〔2018〕16号)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积极主动做好项目申报的各项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2.设区市科技局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所辖县区或单位的统筹,加大重大项目组织力度,对重大科研设施、企业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科技公共服务平台、跨国公司以及中央直属企业独立研发机构建设和科技服务骨干机构能力提升等项目,须与省科技厅会商后再由项目单位正式报送申报材料。新建项目中,企业重点实验室、院士企业研究院、开放实验室的实施期为3年以内,其余项目的实施期为3-5年。

       3.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主管部门均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进一步明确各自承诺事项和违背相关承诺的责任。项目申报的相关单位和有关人员要严格落实省科技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苏科计函〔2017〕7号)和《关于严格执行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的通知》(苏科计函〔2017〕479号)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如实填写项目申报材料,严禁项目申报时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科研不端行为。项目申报单位要切实强化法人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项目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主体责任,严禁虚报项目、虚假出资、虚构事实及联合中介机构包装项目等弄虚作假行为。基层项目主管部门要切实强化审核责任,对申报材料内容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对于违反要求弄虚作假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4.项目申报书经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报送;项目预算应合理真实,承诺的自筹资金必须足额到位,禁止企业以其它政府资助资金作为自筹资金来源。同一单位以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发项目同时申报不同省科技计划。重复申报的,将取消评审资格。

        5.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并按《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相关责任主体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作出相应处理。

       6.2019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与省创新能力建设计划项目统筹申报、评审。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将根据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定位要求和2019年经费预算,从申报项目中择优遴选符合条件的项目列入《江苏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三年滚动规划(2019—2021年)》和《2019年江苏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实施方案》中,报科技部、财政部审定后,由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给予支持。

       7.涉及人体研究、实验动物的项目,应严格遵守科学伦理、实验动物等有关管理规定的要求。

申报限制

  1.以上项目均为限项申报,采取预申报方式,请各区(园区)科技局严格按照要求组织申报,对所有申报的项目加强与市科技局相关职能处室沟通,经省、市科技部门会商后,再由项目单位正式报送申报材料。

  2.项目申报单位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对材料真实性负责,并出具信用承诺,项目申报书经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报送。


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重大科研设施、企业重点实验室建设、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科技服务骨干机构能力提升、跨国公司以及中央直属企业独立研发机构建设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七份,其他项目一式五份(纸质封面,平装订)。除另附材料外,申报材料纸质版须与网上系统提交最终版一致。

       2.各项目主管部门应对申报项目进行筛选审核,汇总推荐,并将汇总表(纸质一式两份)、申报项目审核意见表随同项目正式申报材料统一报送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中心,地址:南京市成贤街118号(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

       3.申报材料需同时在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送(网址:http://210.73.128.81)。本通知及有关表格请在省科技厅网站查询和下载。项目相关佐证材料统一由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并填写《项目附件审核表》,不再在网上填报上传。项目申报材料经主管部门网上确认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本年度获立项项目将在省科技厅网站(网址:http:// kxjst.jiangsu.gov.cn)进行公示,未立项项目不再另行通知。


申报时间

  1.申报材料需在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送(网址:http://210.73.128.81),经市科技局审核通过后,按照省厅的通知要求打印装订成册,申报材料一式七份(纸质封面,平装订)。

  2.项目预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8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1.项目受理地点

  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1区科技局窗口A119(江东中路265号,地铁二号线奥体东站5号出口,请报送材料人员携带市民卡),联系人:黄春美68505761,申辰68505119。

  2.项目申报咨询

  市科技局科技条件与成果转化处:

  白宾锋 68786247 (重大科研设施预研筹建和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与奖补项目)

  张文利 68786251 (省企业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

  张 欢 68786297 (省企业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院士企业研究院建设部分)和资源共享和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周 帆 68786254 (科技服务骨干机构能力提升项目)

  市科技局国际科技合作处:

  陈 澄 68786275 (跨国公司以及中央直属企业独立研发机构建设项目)


历年资助企业统计

2019-12-16 | 资助企业数:
2019年度拟认定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名单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