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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4年度佛山市南海区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镇(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区质量品牌、标准化和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工作,根据《佛山市南海区推进质量品牌、标准化和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南府办〔2022]1号),我局组织开展2024年度佛山市南海区质量品牌、标准化和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项目(标准化类、知识产权类)申报工作。现将《2024年度佛山市南海区质量品牌、标准化和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项目(标准化类)申报指南》、《2024年度佛山市南海区质量品牌、标准化和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项目(知识产权类)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督局
2024年8月28日
2024年度佛山市南海区质量品牌、标准化和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扶持项目(知识产权类)申报指南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南海区内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为南海区的自然人。
(二)申报人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记录。
二、申报项目
本次申报包括2023年发生的以下扶持项目:
(一)中国驰名商标行政认定扶持;
(二)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扶持;
(三)企业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扶持;
(四)中国专利侵权诉讼扶持。
中国专利奖扶持、广东省专利奖扶持、粤港澳大湾区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大赛扶持、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扶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扶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扶持等项目根据2023年获奖或认定名单确定扶持对象,不再组织申报。
三、申报材料
网上填写申报书,并上传所需材料,提供的扫描件必须能够清晰识别内容。网上填写的内容及上传的所有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申报人需保留证明材料的原件备查。
(一)中国驰名商标行政认定扶持。
国家知识产权局签发的中国驰名商标认定文件日期介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对相同商标被重复认定为驰名商标的,不重复扶持。
1.网上填写《中国驰名商标行政认定扶持申报书》;
2.上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或社团法人登记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3.上传商标注册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4.上传国家知识产权局签发的中国驰名商标认定文件(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5.上传《中国驰名商标行政认定扶持申报书》(包括申请材料列表)的彩色扫描件(封面-单位盖章,承诺函-法定代表人签名、单位盖章,申请表-单位盖章,清单-单位盖章)。
(二)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扶持。
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还本付息的日期介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
1.网上填写《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扶持申报书》;
2.上传营业执照(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3.上传质押合同、融资(借款)合同、实际融资(借款)凭证、归还本金(还款)凭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4.上传贷款方出具的借款方按时还本付息证明(原件的彩色扫描件)。证明需包括以下内容:借贷双方名称,质押合同号,借款合同号,实际借款期限、金额、年利率,实际还本付息情况等(证明参考样本见附件1);
5.上传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或《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等知识产权质押登记证明文件(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6.上传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报告(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7.上传《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扶持申报书》(包括申请材料列表)的彩色扫描件(封面-单位盖章,承诺函-法定代表人签名、单位盖章,申请表-单位盖章,清单-单位盖章)。
(三)企业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扶持。
企业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周年还款的日期介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
1.网上填写《企业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扶持申报书》;
2.上传营业执照(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3.上传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发行的相关证明文件(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4.上传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获得融资并按时还款的相关证明文件(原件的彩色扫描件)。证明文件不限于质押合同、专利独占许可协议、专利独占许可协议(再许可)、实际融资(借款)凭证、付款及应收债权确认书、周年还款凭证等;
5.上传贷款方出具的借款方周年按时还款证明(原件的彩色扫描件)。证明需包括以下内容:证券化产品基本情况,借贷双方名称,质押合同及相关协议情况,实际借款期限、金额,实际还款情况等(证明参考样本见附件2);
6.上传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或《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等知识产权质押登记证明文件(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7.上传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报告(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8.上传《企业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扶持申报书》(包括申请材料列表)的彩色扫描件(封面-单位盖章,承诺函-法定代表人签名、单位盖章,申请表-单位盖章,清单-单位盖章)。
(四)中国专利侵权诉讼扶持。
法院最终判定侵权成立的案件裁判文书生效日期介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
1.网上填写《中国专利侵权诉讼扶持申报书》;
2.上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或社团法人登记证或个人身份证明(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3.上传专利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4.上传法院最终判定侵权成立的案件裁判文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5.上传案件裁判文书已生效的证明文件(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6.上传《中国专利侵权诉讼扶持申报书》(包括申请材料列表)的彩色扫描件(封面-单位盖章(个人签名),承诺函-法定代表人签名、单位盖章(个人签名),申请表-单位盖章(个人签名),清单-单位盖章(个人签名))。
四、申报方式和时间
(一)本次扶持采用网上申报的方式,无需上传纸质材料。申报人登录“佛山扶持通”(佛山市扶持资金综合服务平台)(https://fsfczj.foshan.gov.cn)进行申报。
(二)申报人网上申报时间为2024年9月2日0时至9月22日24时。申报系统到期自动关闭,逾期不再受理。
(三)各镇(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网上初审截止时间为9月25日,项目汇总表报区市场监管局截止时间为9月30日。
五、申报流程
(一)申报人登录“佛山扶持通”平台,在首页菜单栏选择“项目申报”→主管部门选择“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项目申报选择“2024年度佛山市南海区质量品牌、标准化和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扶持项目”→根据要求填写申报书,上传申报材料。具体注册向导、申报流程等指南请参考网站首页菜单栏“使用帮助”,也可于工作时间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757-83282211咨询。请申报人确保银行账号相关信息在收到知识产权扶持款项前不会进行变更。如有变更,请尽快向所在镇(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或区市场监管局反映。
(二)各镇(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对申报人和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汇总后填写《2024年佛山市南海区质量品牌、标准化和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扶持项目汇总表(知识产权类)》(附件3)(内含中国驰名商标行政认定扶持项目汇总表、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扶持项目汇总表、企业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扶持项目汇总表、中国专利侵权诉讼扶持项目汇总表等四个表格)并报区市场监管局;区市场监管局或区市场监管局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对申报人和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形成扶持项目公示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三)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由区市场监管局形成扶持项目名单,并按规定划拨扶持款项。
六、咨询方式
申报人在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与以下单位联系。
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佛山扶持通 | 系统技术支持单位 | 83282211 |
桂城市场监督管理所 | 谢宇奇 | 81812109 |
九江市场监督管理所 | 关颖菲 | 86553662 |
西樵市场监督管理所 | 陈雪影 | 86800129 |
丹灶市场监督管理所 | 岑晓颖 | 86605030 |
狮山市场监督管理所 | 伦钰华 | 86666933 |
大沥市场监督管理所 | 曾慧嘉 | 85563966 |
里水市场监督管理所 | 杨文潮 | 85683814 |
区知识产权服务中心 | 江富俭 | 86328426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陶坚 | 862311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