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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关于征集2024年度知识产权“培优工程”名录入库单位的通知
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全面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重大战略部署,加快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建设,根据《佛山市知识产权“培优工程”实施方案》(详见附件1)以及有关工作安排,为鼓励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促进产学研融通创新,畅通创新要素向产业集聚通道,培育一批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标杆,发挥标杆的示范引领作用,我局现开展2024年“培优工程”名录入库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佛山市注册经营具备法人资格、拥有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国家级及省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规上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以及佛山市专利密集型产品已备案企业。(已进入“培优工程”名录的单位无需再次申报,具体已入库单位请见附件4)。
二、项目内容
获得入库的申报单位将可获得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及相应扶持,包括:
(一)对入库企业或科研组织单位申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及省专利奖等荣誉奖项予以倾斜及加分。
(二)培优单位直联。精准推送各级知识产权方面的扶持政策及项目申报指南,协调解决培育对象在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知识产权专项服务。培优单位优先享受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及佛山市知识产权智库惠企、佛山市知识产权转移转化联盟等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提升企业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水平。
(四)项目对接。及时推送省、市知识产权战略项目申报工作,开通项目直报绿色通道,依据政策加强对培优单位的优质成果奖励。
(五)定向培训。根据培优单位的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知识产权培训,提升培优单位的知识产权意识和工作水平。
(六)定期回访。每年定期对培优单位进行回访,征求培优政策意见与建议。
三、申报方式
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组织并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进行申报。
四、材料报送及截止时间
(一)申报单位。
各申报单位将《佛山市知识产权“培优工程”名录入库申请表》(附件2)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及申报材料电子档报送至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二)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请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按照要求发动各单位积极申报入库,将《佛山市知识产权“培优工程”名录入库申请表》(附件2)、《佛山市知识产权“培优工程”名录入库项目汇总表》(附件3)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档交至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三)截止时间。
1.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收件截止时间:2024年8月29日17时。
2.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将纸件及电子档报送到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的截止时间:2024年8月30日17时。
五、联系方式
申报单位在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与以下单位联系: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