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广州市重点供应链服务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广州市重点供应链服务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政府,各行业(商)协会、有关企业:
为持续培育我市供应链服务龙头企业,推动我市现代供应链的发展,按照《广州市重点供应链服务企业认定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认定办法》,见附件1)的要求,现面向全市组织开展2024年度广州市重点供应链服务企业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申报
市商务局联合市委金融办和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分年度开展广州市重点供应链服务企业认定工作。各区商务、金融、发改、工信、交通、农业农村部门要大力发动各行业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由区商务部门牵头会同区金融、发改、工信、交通、农业农村部门提出推荐上报名单。
二、申报资格
符合《认定办法》第五条的供应链服务企业,并具备第六条的相关条件。
三、申报资料
申报企业需填写《广州市重点供应链服务企业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见附件2),并按《申报表》所列的附件材料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广州市重点供应链服务企业认定的评估、评审工作已委托第三方机构承担,企业在申报过程中遇到的资格、条件及材料等具体业务问题,请与第三方机构沟通了解。(联系人:广州物流与供应链协会 王伟、江川,联系电话:020-38467427、38467495,13809774867、18665573077)
四、申报流程
(一)企业申报。企业填写《申报表》并按《申报表》中所列的附件材料准备,所有材料必须清晰、完整、准确,按照先后顺序装订成册(请不要使用非纸类封皮和夹套),申报材料需有封面和目录,一式3份,在申报材料的封面、申报表加盖公章,复印件加盖骑缝章。申报材料送所属区商务部门审核汇总后上报。
(二)区级部门初审。区各有关部门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区商务部门牵头对照申报条件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推荐上报的企业名单应征求区金融、发改、农业农村、工信、交通等部门意见,以书面请示方式于8月30日前报市商务局(市场处)。
专此通知。
广州市商务局 中共广州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