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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关于独角兽企业认定成立时间范围更正以及再次开放申报2023年度独角兽企业认定的通知
合作区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合作区科技创新产业生态的繁荣发展,加速培育并扶持具有高成长性和创新能力的独角兽企业,我局于2024年5月15日发布了《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独角兽企业认定的通知》。然而该通知的申报指南中,关于独角兽企业认定成立时间范围的相关条款存在误导之处,给部分企业带来了不便。为此,我局决定对成立时间范围进行更正,并出于对企业利益的充分考虑,决定再次开放独角兽企业认定申报通道,以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均有机会参与申报。
一、独角兽企业认定成立时间范围更正说明
原申报指南中关于独角兽企业成立时间范围有误,现更正如下:
(一)第二条第一项“独角兽企业”的申报条件“1.成立时间不超过十年(即成立时间不早于2014年5月16日)”更改为“1.成立时间不超过十年(即成立时间不早于2012年12月31日)”;
(二)第二条第二项“独角兽潜力企业”的申报条件“1.成立时间不超过十年(即成立时间不早于2014年5月16日)”更改为“1.成立时间不超过十年(即成立时间不早于2012年12月31日)”;
(三)第二条第三项“独角兽种子企业”的申报条件“1.成立时间不超过五年(即成立时间不早于2019年5月16日)”更改为“1.成立时间不超过十年(即成立时间不早于2017年12月31日)”。
更正后申报指南见附件,请各企业在准备申报材料时,严格按照最新标准执行。
二、再次开放申报通道
为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均有机会参与申报,现再次开放《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独角兽企业认定的通知》申报通道,期限为2024年7月22日至2024年7月30日18:00,申报流程与材料要求详见5月15日发布的原申报通知。
特此通知。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