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广东省关于开展2024年工业和信息化百项团体标准应用推广典型案例遴选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关于开展2024年工业和信息化百项团体标准应用推广典型案例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联合会),有关标准化专业机构:
为大力发展团体标准,推进先进团体标准应用实施,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工业和信息化百项团体标准应用推广典型案例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4〕257号,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https://www.miit.gov.cn/jgsj/kjs/wjfb/art/2024/art_d6dd262c4b4b4dd0bb549bf35c63decd.html)要求,现组织2024年工业和信息化百项团体标准应用推广典型案例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具有法人资格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以及产业技术联盟等(以下统称社会团体)正式发布实施的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团体标准。申报的团体标准应用推广项目应当聚焦推进新型工业化主题,在推进产业链强链补链延链、强化新兴产业、布局未来产业、升级传统产业、夯实产业基础、推动产业国际化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至少实施推广6个月以上(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30日)。重点遴选具有创新性、先进性和国际性的团体标准应用推广项目,主要包括:
(一)填补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空白的创新性团体标准;
(二)技术指标全面严于或优于现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先进性团体标准;
(三)具有国际领先水平,同步推进国际标准制定的国际性团体标准。
二、申报材料要求
(一)推荐项目汇总表(见附件1);
(二)团体标准应用推广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
(三)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盖公章复印件;
(四)申报期内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的社会团体信用情况证明;
(五)团体标准发布文件正本(或盖公章复印件);
(六)正式发布的团体标准文本;
(七)团体标准应用情况证明(见附件3,应用单位需加盖公章);
(八)已转化为国际标准的团体标准,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
(九)对应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推荐意见,如行业无对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应有行业专家组论证推荐意见。
三、有关要求
(一)团体标准应用推广项目由社会团体自愿申请。推荐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的实际情况,积极组织开展团体标准应用推广典型案例遴选推荐工作,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查把关,并结合所推荐团体标准的技术水平、整体应用和实施推广效果,填报《推荐项目汇总表》(见附件1)。
(二)社会团体对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同时提交2项及以上团体标准的社会团体,应结合团体标准的整体应用和实施推广效果,按申报优先级排序。
(三)请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有关行业协会(联合会)、标准化专业机构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纸质版材料应与电子版保持一致)于2024年7月18日前报送我厅(制造业创新处),逾期不予受理。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7月9日
(联系人:张诚,电话:020-83133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