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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农业局关于开展2016年佛山市“菜篮子”基地申报和监测工作的通知
各区农林渔业局(农业局):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佛府办〔2013〕10号)精神,进一步增强市级“菜篮子”基地保安全、保供给的作用,现将2016年佛山市“菜篮子”基地申报工作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新认定申报
2016年佛山市“菜篮子”基地的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要求按照《佛山市农业局“菜篮子”基地认定与管理办法》(佛农〔2016〕1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监测申报
2014年认定的佛山市“菜篮子”基地纳入本次监测范围(见附件3),监测申报材料与认定申报材料一致。
二、申报流程
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报区级农业主管部门审核,由区农业主管部门于3月10日前统一行文将申报材料(一式5份)报送我局农业科,同时将申报表电子版(附件1、2)发至邮箱fsny888@126.com。
三、有关要求
(一)按照新预算法规定,财政资金须在两会预算确定后60日内下达,请各区抓紧时间组织申报,确保按时按质上报材料。纸质材料上报的同时,1月29日后进行网上申报。申报路径:在市农业局官方网站,进入网上办事-应用系统-“佛山市现代农业发展扶持资金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见附件4)。
(二)各区要广泛发动宣传,通过媒体、官方网站、微博等渠道发布申报通知,让社会周知,要严格按照市级“菜篮子”基地标准筛选、推荐,数量不限。
(三)扶贫地区建设的外延基地与市内基地原则上实行同等扶持政策,各区要将市“菜篮子”基地建设与扶贫工作相结合,协同区扶贫办做好对口扶贫地区“菜篮子”外延基地申报工作。
(四)已认定的2015年市“菜篮子”培育基地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申报,同时鼓励已认定的“菜篮子”基地单位发展新的规模基地;有关行业协会也可向区农业部门推荐所在行业的规模基地,出具推荐函。
(五)2015年在农业部、省、市及各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中发现违规使用禁用、限用药物和农检残留超标的基地,不具备申报资格。
(六)市级“菜篮子”基地要开展重大植物有害生物的防控工作,确保红火蚁发生程度低于“一级”(平均每100平方米活蚁巢数为0-0.1个),薇甘菊发生面积小于基地总面积的1%。
(七)申报材料采用统一封面格式,用A4纸双面打印胶装成册,材料装订以经济、实用、易于保存为原则,不采用硬皮封面、彩色封面等豪华包装。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概退回。
佛山市农业局
2016年1月27日
(联系人:林陆游,联系电话:8328 14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