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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关于开展2024年重点“小巨人”企业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实施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我市2024年重点“小巨人”企业遴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2024-2026年,聚焦重点产业链、工业“六基”及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领域(以下称重点领域)“小巨人”企业,支持重点领域“小巨人”企业实施“三新”(打造新动能、攻坚新技术、开发新产品)、“一强”(强化产业链配套能力)。
二、基本条件
(一)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且未在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以及境外公开发行股票;
(二)提出“三新”“一强”推进计划(以下称推进计划,可覆盖“三新”“一强”单个或多个方面),提出绩效目标,投资总额需超过2000万元;
(三)对在上一轮财政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财建〔2021〕2号)中已获得支持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不再重复支持。
三、申报时间:
企业须于2024年7月8日(星期一)前提交申报材料至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附件1)。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收集汇总辖区内企业申报材料,填报《广州市第四批重点“小巨人”企业名单汇总表》(附件4)和《广州市第四批重点“小巨人”企业推进计划投资情况汇总表》(附件5),并将相关材料于7月9日(星期二)前报送至我局(创业创新服务处)。
四、申报材料
企业须提交申报材料的纸质件和电子版。企业信息表和推进计划各3份(信息表和计划构成组合),其中,2个组合单独装订,另1组合和其他佐证材料按下列顺序胶装合订成一册(电子版为此合订册的PDF扫描件):
(一)广东省第4批重点“小巨人”企业信息表;
(二)“三新”“一强”推进计划;
(三)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
(四)企业营业执照;
(五)2021、2022、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审计报告需在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完成报备并赋码);
(六)主持(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行业标准佐证材料;
(七)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佐证材料;
(八)产品获得发达国家或地区权威机构认证佐证材料;
(九)Ⅰ类知识产权及实际应用情况;
(十)研发机构证明材料;
(十一)主导产品“补短板”“填空白”情况;
(十二)与行业龙头企业协同创新、技术先进性情况;
(十三)产业链配套,发挥强链补链稳链作用情况;
(十四)其他有关的佐证材料。
五、其他要求
(一)企业应严格按照财建〔2024〕148号文(附件1)和本文要求,如实、自主申报,按前述要求提供申报材料,并作出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不得借助第三方机构申请。申报成功的企业应接受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的抽查检查、绩效评价等工作。
(二)中央财政将分两批下达资金,实施期初下达50%,实施期末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进行财政奖补资金清算。若企业最终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则须按申报情况完成计划投资总额,完成目标任务等,否则将按规定收回或停拨资金。
(三)我局将于近期组织开展申报培训活动,请各有关企业关注我局官方网站及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的通知,积极报名参与。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7月1日
(联系人:张良,联系电话:83196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