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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省级知识产权(保护类)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申报的通知
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4年市场监管系统转移市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市监财〔2024〕26号)及《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细则》等有关要求,我局组织开展2024年度省级知识产权(保护类)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根据《惠州市2024年度省级下放知识产权资金(保护类)项目入库申报指南》(附件1)及《评分标准》(附件2)的要求填报项目申报书(附件3),形成纸质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和彩色PDF电子版(拷贝U盘,不退回)的申报材料。请送/寄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科(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文明二路17号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号楼707室)。
二、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至2024年6月5日下午5时前,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流程
各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准备申报材料进行申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专家评审、信用征询、公示等相关程序确定立项单位。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不得以同一事项重复或多头申报,且在项目申报时对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套取、骗取专项资金。
(二)申报单位应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依法经营、规范管理、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健全的核算和会计制度,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法规,未被列入国家、省、市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过去3年内在申报和承担国家、省、市知识产权项目中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且符合各项目申报指南的具体要求。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英君,电话:0752-2789693
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2024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