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关于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兑现工作的通知 (首台(套)突破奖)
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开发区(黄埔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穗埔府规〔2023〕2号)、《广州开发区政策研究室等11个部门关于印发广州开发区(黄埔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开研规字〔2023〕1号),现就2023年广州开发区(黄埔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兑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首台(套)突破奖
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11日
(一)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或由广东省、广州市税务机关管辖的企业和机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有健全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视同法人单位)、实行独立核算、符合信用管理相关规定的企业。
(二)适用于工业制造业企业。
(三)在政策有效期内企业申报产品应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或《广东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或《广州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的最末级目录相对应的产品,且已实现销售,并不涉及关联交易(申报产品的最终用户单位和申报单位应不存在股权控制关系)。
(四)申报单位未被列入“信用黄埔”网站(https://credit.hp.gov.cn/)失信惩戒主体名单内。
(一)网上申报
申请人登陆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http://zcdx.gdd.gov.cn),选择对应的事项,申请事项预审。
(二)纸质材料递交
事项预审通过后,根据办事指南的要求准备纸质材料,所有申报材料需装订成册,附封面(含申报事项、企业名称、经办人姓名、电话、电子邮箱)、目录和页码,到“政策兑现”窗口(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349号窗口)递交,正式提出申请。
(一)政策兑现系统的账户、资料上传方式、资料类型、系统申报的相关事宜咨询
区政策研究室“政策兑现”窗口:82114062
(二)政策申请业务咨询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82118896。
逾期未完成申报或者未按时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的,视为放弃申报。
特此通知。
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