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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开展2018年苏州市服务业创新型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08 浏览量:1297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8-05-08/2018-06-08
  • 项目类型 :
      现代服务业,龙头/标杆/骨干/示范企业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开展2018年苏州市服务业创新型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发改委(局),工业园区经发委: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服务业企业转型升级,切实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着力提升我市服务业对创新驱动的贡献度,现开展2018年度苏州市服务业创新型示范企业申报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分类

  (一)申报范围。符合苏州市服务业发展规划和重点产业政策,在我市金融服务、现代物流、科技服务、软件和信息服务、创意设计、商贸会展、文化教育、节能和环境服务、旅游健康、服务外包、人力资源、检验检测、平台经济、产品认证(知识产权)以及传统服务业转型升级等相关重点产业领域中,创新意识强烈、行业特色鲜明、发展基础较好、带动作用明显,在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品牌创新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并有望实现重大突破、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产生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的现代服务业企业。

  (二)申报类型:申报服务业创新型示范企业分为技术创新型、商业模式创新型、品牌创新型,企业需明确选择其中一个类型进行申报,并相应拟定较完备的创新发展规划和创新项目计划,积极开展创新示范活动。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申报企业须在苏州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和一般纳税人资格,成立2年以上,上年度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上。

  (二)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自主品牌。掌握核心技术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拥有授权专利、软件专著权等;注重自主品牌建设,拥有市级以上品牌,有较强的行业带动性。

  (三)企业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有稳定的科研队伍,或有较完备的科研设施,或有专项资金投入用于科技创新项目的研究开发和技术改造。

  (四)企业具有先进的商业模式。应用现代经营管理理念推动商业模式创新,服务内容和形式、组织形态等方面实现突破,有较强的整合行业上下游能力,具有独特的市场竞争优势。

  (五)企业具有较高的成长性。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在20%以上,上年度税收(仅指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原则上不低于100万元。服务业新兴行业可适当放宽。

  (六)企业信誉和经营状况好。主营业务突出,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合理;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无违法违规记录或不良行为。

  三、申报材料

  1.苏州市服务业创新型示范企业申请书(见附件1)。

  2.企业创新能力说明书。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申报类型的创新发展情况、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后三年企业发展规划。

  3.有关文件资料(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明(高新技术企业等资质认证、行业资质证明、品牌认证、资信等级评定证书、获国际认证情况、省级以上研发机构认证证书或批准文件等);

  (2)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前两年度企业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报表附注等,企业依法纳税、用工、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金的证明材料;

  (3)企业获得授权的知识产权权属证明(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证书等)、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申报材料中提及的企业荣誉奖项证书、与申报内容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等。

  4.企业对申报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申明;

  四、申报程序和要求

  申报企业同时进行书面申报和网上填报。

  1.书面申报:申报实行属地化管理,各市(区)发改委(局)、服务业局指导申报企业填写申请书和申报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各市(区)发改委(局)、服务业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出具推荐意见,汇总后正式行文上报市发改委服务业处(汇总表见附件2)。

  2.网上填报:登录苏州市发改委网站首页——公共服务(网页右下方)——服务业项目管理申报系统——注册——服务业创新示范企业——填报表格数据和资料。(网上申报端口:

  http://221.224.13.47:8080/XMGLHY/login/login)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8日,逾期不再受理。

  五、支持措施

  (一)支持创新型示范企业加大创新投入。企业实施的创新项目,优先推荐列入苏州市服务业重点建设项目,符合条件的由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给予重点扶持。

  (二)加大对创新型示范企业融资支持力度。优先向相关金融机构、创投机构等推荐创新型示范企业融资,引导创投机构加大对创新型示范企业的融资力度。

  (三)支持创新型示范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联系方式:苏州市三香路998号11号楼953室,市发改委服务业处

  电话:68616943,邮箱:szfwyb@163.com


  苏州市发改委

  2018年5月8日


历年申报通知

历年资助企业统计

2018-08-15 | 资助企业数:
2018年度服务业创新型示范企业名单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