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珠海市关于做好2024年广东省工业旅游培育资源库项目申报和2021-2022年入库工业旅游资源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区(功能区)工信部门、文化旅游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广东省工业旅游培育资源库项目申报及2021-2022年入库工业旅游资源复核工作的通知》(便函〔2024〕684号,以下简称《通知》)工作要求,为做好我市工业旅游培育资源库项目申报及在库工业旅游资源复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结合我省制造业产业特点和工业发展实际,围绕战略性产业集群和传统优势产业,重点培育发掘7类工业旅游资源。
1.现代智慧工厂。以国家、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和工业互联网标杆企业为代表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制造企业。
2.新技术新业态体验站。以新技术创新体验基地、省级大数据产业园、制造业创新中心等新技术新业态为代表的创新型企业、园区和特色小镇。
3.新型工业基地。以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为特色,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成效显著的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以及省级创新创业示范园区和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示范单位。
4.特色产业园区。以我省战略性产业集群相关产业为主导产业,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的特色产业园区;或省级以上工业园区中,以特色产业龙头企业、产业联盟为主体创建的品牌园区。
5.匠心制造企业。食品、纺织服装、家电、陶瓷、工艺美术等传统优势产业中能展现广东工匠精神的老字号、知名品牌企业、国家级和省级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
6.工业文化载体。各级工业遗产、工业博物馆、工业展览馆等优秀岭南特色工业文化展示、体验场馆;无线电科普教育基地、工业企业利用自身资源建设的工业知识科普教育基地、研学基地等。
7.其他类型。上述6种类型以外,其他具有工业品牌文化推广价值的展示项目。
(二)申报条件
培育对象为珠海内可以提供工业品牌文化展示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含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培育对象应具备以下基础条件:
1.在珠海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的企事业单位。
2.自愿利用本单位资源,开放工业品牌文化展示设施,向社会公众开展工业旅游。
3.具备开展交流、展示、参观、教育、体验等基础功能和安全服务能力,且已实质性开展过上述服务。
4.遵守法律法规和旅游管理的各项规定要求,近三年内未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
5.同意授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布使用企业涉及工业品牌文化展示的相关信息。
(三)有关要求
请各区(功能区)工信部门、文化旅游管理部门等相关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广泛发动相关单位申报。请有意愿申报的单位对照申报条件和标准进行自查,并于4月30日(星期二)前按要求提交相关申报材料(纸质文件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视频资料一份)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科(香洲区兴华路111号416室),电子版请发至gxjlzs@zhuhai.gov.cn。
请2021年、2022年入库的工业旅游资源项目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做好复核工作,未主动申请复核的项目,视为放弃“广东省工业旅游培育资源库项目”入库资格。请相关单位根据要求进行自查并于4月30日(星期二)前将复核材料(纸质文件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科(香洲区兴华路111号416室),电子版请发至gxjlzs@zhuhai.gov.cn。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对工业旅游资源按不低于25%的比列进行现场核查。
特此通知。
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珠海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4月24日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人:王楠楠,联系电话:0756-2119090;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联系人:程清芳,联系电话:0756-2639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