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佛山市南海区经济促进局关于开展2024年《佛山市南海区推动制造业“数字领航”发展扶持办法》项目申报的通知(中小微企业开展数字安全建设)
佛山市南海区经济促进局关于开展2024年《佛山市南海区推动制造业“数字领航”发展扶持办法》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镇(街道)经发办:
为贯彻落实《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推动制造业“数字领航”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南府〔2023〕121 号)文件精神,加快我区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我局组织开展2024年《佛山市南海区推动制造业“数字领航”发展扶持办法》项目申报,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在申报前请认真阅读《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推动制造业“数字领航”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南府〔2023〕121 号)及《佛山市南海区经济促进局推动制造业“数字领航”发展扶持办法实施细则(智改数转专题)》了解申报要求、申报材料及申报流程。
二、请申报单位在申报时间内(如下表)登录“佛山扶持通平台”(https://fsfczj.foshan.gov.cn)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并通过平台下载申报材料,打印纸质申报材料提交至镇(街道)经发办。
三、申报单位应在申报截止时间前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及佐证材料,“佛山扶持通平台”按申报截止时间关闭申报通道,届时申报单位将无法提交申报资料。请申报单位合理安排时间、提前准备好申报材料(申报资料要求可参考附件,以“佛山扶持通平台”发布为准),避免因网络系统问题影响申报。在纸质申报材料提交后,申报单位原则上不得对已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补充、修改。
四、请各镇(街道)经发办认真做好组织企业申报、审核和推荐工作,同意推荐的项目在申报材料封面“推荐单位”及申报书中的承诺书分别加盖公章,于申报时间结束后15日内将推荐函、申报材料、项目申报汇总表报送至我局,逾期不予受理。
佛山市南海区经济促进局
2024年3月20日
(联系人:李翠琳,联系方式:86313763)
第九条 中小微企业开展数字安全建设
数字安全建设:结合工业互联网安全分类分级要求,开展自身安全体系建设或安全升级整改,排查检测工业互联网系统各环节存在的安全风险,并搭建企业安全防护体系,提升企业工业互联网安全风险感知和防范能力,包括:安全防护实施建设、安全规划、安全咨询、安全管理等,应通过安全建设项目实施当年的南海区数字化转型产品(网络安全类)评价。按照产品合同已支付费用的 30%给予该产品应用企业补贴,最高 20 万元。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注册登记、实际经营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在南海区,且注册登记满 1 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
2.申报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信用广东”网站上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信息,在佛山市南海区经济促进局不存在逾期未验收项目。
3.申报主体应为中小微制造业企业,即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
4.申报单位实施安全服务体系建设或安全升级整改,且在 2023年 10 月 1 日至申报之日未接受过“涉网类行政处罚”或“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处罚”。
5.项目实施地在南海区内,申报主体应通过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