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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佛山市南海区经济促进局关于开展2024年《佛山市南海区推动制造业“数字领航”发展扶持办法》项目申报的通知(数字化转型示范场景)

发布时间:2024-03-20 浏览量:1856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其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4-05-06/2024-06-21
  • 项目类型 :
      技术改造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 资助金额 :
      20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佛山市南海区经济促进局关于开展2024年《佛山市南海区推动制造业“数字领航”发展扶持办法》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镇(街道)经发办:

  为贯彻落实《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推动制造业“数字领航”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南府〔2023〕121 号)文件精神,加快我区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我局组织开展2024年《佛山市南海区推动制造业“数字领航”发展扶持办法》项目申报,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在申报前请认真阅读《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推动制造业“数字领航”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南府〔2023〕121 号)及《佛山市南海区经济促进局推动制造业“数字领航”发展扶持办法实施细则(智改数转专题)》了解申报要求、申报材料及申报流程。

  二、请申报单位在申报时间内(如下表)登录“佛山扶持通平台”(https://fsfczj.foshan.gov.cn)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并通过平台下载申报材料,打印纸质申报材料提交至镇(街道)经发办。

  

序号

专题

申报时间

1

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创新应用

工业互联网标识二级节点服务商奖补

8月1日—8月30日

2

工业互联网标识二级节点应用推广

3

数字化转型示范场景

5月6日—6月21日

4

数字化转型示范工厂

10月8日—11月8日

5

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

产业链协同集群数字化转型试点入库

3月20日—4月30日

6

中小企业抱团集群数字化转型试点入库

7

数字化智能化示范工业园区

5月6日—6月21日

8

佛山市南海区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产品评价

3月20日—4月23日

9

中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评测及诊断奖补

10月8日—11月8日

10

中小微企业数字化产品单点应用奖补

11

中小微企业数字安全建设奖补

12

数字化转型活动入库

3月20日—4月23日

13

国家级工业互联网相关荣誉奖励

5月6日—6月21日

  三、申报单位应在申报截止时间前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及佐证材料,“佛山扶持通平台”按申报截止时间关闭申报通道,届时申报单位将无法提交申报资料。请申报单位合理安排时间、提前准备好申报材料(申报资料要求可参考附件,以“佛山扶持通平台”发布为准),避免因网络系统问题影响申报。在纸质申报材料提交后,申报单位原则上不得对已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补充、修改。

  四、请各镇(街道)经发办认真做好组织企业申报、审核和推荐工作,同意推荐的项目在申报材料封面“推荐单位”及申报书中的承诺书分别加盖公章,于申报时间结束后15日内将推荐函、申报材料、项目申报汇总表报送至我局,逾期不予受理。

 

  佛山市南海区经济促进局

  2024年3月20日

  (联系人:李翠琳,联系方式:86313763)


  第三条 数字化转型示范场景

  数字化转型示范场景:是指面向制造全过程的单个或多个环节,通过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制造技术的深度融合,实现具备协同和自治特征、具有特定功能和实际价值的应用。智能制造场景满足工信部《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在缩短产品研制周期、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运维成本、提高能源利用率、降低产品不良率等方面取得显著效果。

  (一)每年评选出不多于35个数字化高效赋能场景,每个场景最高奖励20万元。申报条件: 

  1.注册登记、实际经营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在南海区且注册登记满1年的制造业企业; 

  2.申报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信用广东”网站上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信息,在佛山市南海区经济促进局不存在逾期未验收项目; 

  3.申报的数字化转型示范场景应已投入使用,且场景对应的数字化系统内有三个月以上生产经营数据; 

  4.申报项目实施地必须在南海区内; 

  5.申报的数字化转型示范场景满足工信部《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分类,应使用数字化产品解决至少一项生产经营痛点,在缩短产品研制周期、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运维成本、提高能源利用率、降低产品不良率、提升营销水平等方面取得可量化显著效果,场景模式具有可复制性、易推广性,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6.优先奖励有项目入选省级及以上数字化转型类典型案例的申报单位,优先奖励场景相关解决方案取得专利或软件著作权或参与相关数字化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制定的申报单位。

  (二)其他事项 

  1.《佛山市南海区推动制造业“数字领航”发展扶持办法》政策有效期内,单个申报单位累计获评示范场景不得多于5个。 

  2.已获得佛山市数字化智能化示范工厂、佛山市数字化智能化示范车间的申报主体,不再依据本条款重复扶持。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