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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开展2016年南开区众创空间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21 浏览量:1171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 申报日期 : 2016-03-21/2016-04-15
  • 项目类型 :
  • 扶持方式 :

通知原文

  关于开展2016年南开区众创空间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众创空间运营机构:

  为推动我区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孵化载体建设,引导众创空间健康快速发展,提升管理水平与创业孵化能力,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区科委将于近期组织开展2016年度区级众创空间认定,通过区级认定的众创空间将纳入科委年度众创空间绩效考核与奖励范围,并根据各空间开展创新创业工作实际绩效给予财政资金奖励,现将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区级众创空间的申报条件

  (一)独立的运营机构。运营机构应是在本区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承担为入驻企业提供基本的创业服务的资质和能力,拥有一支能够开展科技创新创业服务的专业队伍;

  (二)固定的办公场所。众创空间可自主支配的场地面积应在200平方米以上(含200平方米),属租赁场地的,租期应在5年以上;

  (三)配套的公共设施。应为入驻团队提供必需的办公设备及会议室、洽谈室等公共办公场地,公共办公与服务场地面积不低于总面积的90%,并提供宽带接入、互联网资源等设施,鼓励提供科研设施、仪器设备及简式餐饮。

  (四)聚集的活跃创业团队不少于10个,且与众创空间签订服务协议。

  (五)众创空间应具有以下管理制度:

  1.孵化运行机制。建立一整套以培育孵化创业团队为根本目的的运行管理制度,为创业者提供技术研发、融资对接、团队融合、产品发布、项目推介、市场开拓、专利审查、产权保护、国际合作、培训辅导、沟通交流等一系列创业服务。

  2.创业辅导制度。借助专兼职创业导师队伍,为创业者提供创业辅导、培训等服务,应定期举办创业沙龙、创业大讲堂、创业训练营等活动。

  3.团队入驻制度。规范创业团队入驻条件,入驻团队应是处于创业期的科技类和创意设计类及其相关产业的创业团队或小微企业,经营项目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要求,并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4.团队退出机制。要建立入驻团队基本信息档案,及时掌握入驻团队经营现状。对于发展成熟的入驻团队,应当为其在对应孵化器、加速器、楼宇、产业园内优先提供合适办公场所继续加速孵化产业化,并引导其按期迁出。对于经营不善、发展前景受限等不再符合众创空间入驻条件的团队应及时劝退。

 

  二、申报时间

  受理截止时间:2016年4月15日。受理以纸质申报材料及申报材料电子版送交到南开区科委为准。

 

  三、申报流程

  1、符合申请条件的运营机构,需在www.nkkj.gov.cn(南开科技网)上下载认定所需申报材料。

  2、将文件名为运营机构名称的压缩版电子材料发送到南开区科委邮箱(nkkjxm@163.com)。

  3、企业将填写完成的申报材料装订6套(其中1套为原件,并在申请材料封面右上角标注“原件”字样),报送南开区科委。

 

  四、申报材料

  1、2016年南开区众创空间认定申请表。

  2、2016年南开区众创空间认定申报书。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南开区科研西路8号科苑大厦509室

  邮政编码:300192

  联 系 人:郑炳良 卢婧

  联系电话:87891961 87899163

  E-mail:nkkjxm@163.com

  南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历年申报通知

历年资助企业统计

2017-08-08 | 资助企业数:
2017年南开区众创空间认定结果公示
2017-01-06 |
关于南开区2016年度众创空间绩效考核结果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