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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科技支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部机关各司局,有关自然资源部科技创新平台,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矿产勘查的引领作用,着力破解找矿突破遇到的关键科技问题,我部经广泛征集、专家评审形成《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科技支撑项目清单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清单》),按照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办公室相关工作安排,现将《清单》予以发布,请根据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程序
(一)填写申报书。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清单》列出的研究任务(见附件1、附件2),填写项目申报书(见附件3),详细说明申报项目的基本情况、主要研究内容、主要目标及考核指标、创新性认识或技术研发成果、经费及来源等。
定向委托项目6项(见附件1),面向委托单位申报;非定向项目15项(见附件2),由地勘单位或科研机构、高校、科研创新平台或企业等自由申报,鼓励各单位组成联合团队协同攻关。
(二)提供申报单位承诺书和推荐单位意见。申报单位需提供申报项目完成立项且已落实项目经费的承诺,确保项目研究工作如期开展。申报书须经相关单位推荐,各推荐单位要对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并进行正式推荐。
(三)自然资源部科技发展司组织有关单位做好项目申请受理、评审遴选等工作。
二、申报要求
(一)基本要求
请有关单位积极组织项目申报,立项项目可作为部级项目业绩参与职称评审、岗位竞聘、奖励申报等。
1.项目申报单位根据申报指南列出的科技支撑项目清单组织申报,项目工作内容须覆盖指南方向的全部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不同申报单位可针对同一工作内容联合申报,同一项目申报单位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0家。
2.项目设负责人1名,对项目的整体技术路线制定和调整、参与团队成员的确定及调整、项目经费的安排及调整等负总责。项目可结合总经费额度和工作内容下设课题,经费投入300-500万元的,下设课题不超过3个;经费投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下设课题不超过6个。
项目组织实施应整合单位创新团队,聚焦研究任务、强化各项子任务间的统筹衔接,集中力量联合攻关。项目申报单位应充分发挥找矿青年人才作用,青年承担项目或课题的比例不低于50%。
3.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2-3年。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二)申报单位资格
1.申报单位应为2023年2月28日前在中国大陆境内登记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企业等独立法人单位。政府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
2.申报单位为企业的,应具备相应科研团队、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营管理状况良好,不断加大科研经费投入。
3.申报单位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承接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三)经费要求
目前我部尚无科研经费支持项目实施。定向委托项目,由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联合基金等立项实施;非定向项目,由省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项目承担单位、中国地质调查局等自筹经费立项实施。
项目经费配套能力是评审项目的重要考评指标,择优支持经费配套能力强的申报团队。鼓励中央和地方有关部门、承担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加大项目经费投入。
三、申报方式
(一)申报材料填报
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书、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及相关附件,A4纸双面打印,统一装订成册,一式5份(均须盖章)。请于2024年3月20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将盖章纸质件和电子件光盘寄(送)至自然资源部矿产勘查技术指导中心,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包括盖章扫描件和word文件)发送指定邮箱。逾期视为放弃。
(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杜泽忠
咨询电话:010-58584362,15811189156
电子邮箱:dzezhong@mail.cgs.gov.cn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45号院自然资源部矿产勘查技术指导中心
邮政编码:100037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