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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关于组织推荐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参评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推荐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参评项目的通知》(粤市监知促〔2024〕7号,详见附件1),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评选工作已启动,为做好我区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渠道
拟参评中国专利奖的项目可使用以下五种渠道之一进行申报:
(一)通过省局推荐名额(其中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推荐名额18个、外观设计专利推荐名额12个)推荐;
(二)通过市局推荐名额(我市作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有推荐名额2个)推荐;
(三)通过院士渠道推荐;
(四)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每两年可自荐1个项目参评;
(五)通过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或全国性行业协会等其他渠道推荐。
二、报送方式
通过上述第(一)至(四)的渠道进行申报的项目,相关单位按要求向区市场监管局报送材料【须出具推荐函(见附件2),推荐函要列明推荐项目清单、推荐理由及推荐渠道,其中推荐渠道须注明为以下几种方式之一:院士推荐、省局名额推荐、市局名额推荐、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自荐】,由区市场监管局初审后向市市场监管局推荐。申报单位需要提供项目资料(电子版)1份,具体要求请参考《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见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中国专利奖”专栏https://www.cnipa.gov.cn/col/col41/index.html)。
通过第(五)种渠道进行申报的单位可直接按要求将相关材料报送相关部门或协会,并同时向区市场监管局备案。
三、时限要求
通过第(一)和第(二)种渠道推荐的项目,请相关单位于2024年1月12日前将推荐函(详见附件2)及推荐项目申报材料电子版报区市场监管局;
通过第(三)和第(四)种渠道推荐或自荐的项目,除了按要求提交电子版材料以外,还需要提交院士推荐意见书(详见附件3)或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自荐函(详见附件4)纸质版原件(院士推荐意见书需要院士亲自签名,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自荐函需要企业加盖公章),请相关单位将以上材料于2024年1月19日报区市场监管局;
通过第(五)种渠道推荐的项目,请相关单位填写备案表(详见附件5),于1月25日前报区市场监管局备案,备案清单要列明推荐项目专利号、专利名称、申报单位、申报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要提供手机号及电子邮箱)及推荐单位。
四、其他要求
2023年评上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均可以自荐一个项目参加评选,请辖区内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积极申报,充分使用自荐名额。
佛山市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0日
(联系人:邓咏晖,联系电话:82729258;邮箱:scjzscqk@chancheng.gov.cn;地址:禅城区江湾一路弼塘东二街21号3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