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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石景山区“景贤计划” 人才认定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招千贤 纳万才”行动方案,吸引集聚更多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来石景山区创业和工作,助力石景山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石景山区吸引和鼓励高层次人才创业和工作计划实施办法(试行)》(京石人才发〔2020〕2号)精神及全区人才工作整体安排,我区将开展2023年“景贤计划”人才认定申报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党管人才,凝心聚力。坚持组织部门牵头抓总、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确保上下贯通、左右融通。注重强化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把各行业的人才凝聚到党和国家的事业中来,增强其政治认同感、组织归属感。
(二)聚焦重点,服务发展。围绕抢占未来信息、未来健康、未来制造、未来空间等未来产业发展先机,深入实施石景山区城市更新和产业转型两大战略,统筹做好城园融合、产业融合、山水文化融合、治理力量融合四篇文章,重点从企业成熟度、成长性等方面考量,关注企业人才个人在企业中的管理水平和技术贡献程度,发掘在社会领域贡献度较大的人才。
(三)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突出政治素质与职业道德,以品德、能力、业绩为评价标准,以对石景山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为主要依据,确保人选的导向性和典型性,进一步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
(四)分类评价,规范程序。采取分类推荐、分类评审、竞争择优的方式,加大支持高层次、高潜力、急需紧缺人才,进一步优化人才结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把关、好中选优、优中选强,确保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二、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单位范围
1.申报人所在单位为在石景山区注册和纳税的企事业单位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注册登记时间应在1年以上,且经营状况和单位信用良好,无违法、违规记录。
2.申报人所在单位为非本区企业,主营业务为本区重点发展产业,经营状况和单位信用良好,无违法、违规记录,拟于1年内迁入本区,经行业主管部门或投资促进部门推荐的。
3.参与2023“北京·景贤杯”创新创业大赛,荣获一等奖且在本区注册经营的企业。
(二)申报人条件
1.驻区企事业单位的申报人,应符合《石景山区吸引和鼓励高层次人才创业和工作计划实施办法(试行)》(京石人才发﹝2020﹞2号)(见附件1)所规定条件,经所在单位推荐。
2.非本区企业的申报人,应符合《石景山区吸引和鼓励高层次人才创业和工作计划实施办法(试行)》(京石人才发﹝2020﹞2号)(见附件1)所规定条件,经行业主管部门或投资促进部门推荐后可参与申报评审。
3.荣获2023“北京·景贤杯”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的个人或团队核心成员1人,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的,可入选“景贤人才”。
人才认定共分五类:顶尖人才、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工作类海外高层次人才和创业类海外高层次人才。计算年龄截至2023年12月1日,回国时间截至2023年7月1日。
三、申报评选流程
申报评选流程主要包括系统申报、审核初评、专家评审、研究审议和落实待遇等环节。具体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和激励办法参照《石景山区吸引和鼓励高层次人才创业和工作计划实施办法(试行)》(京石人才发﹝2020﹞2号)(见附件1)和《“景贤计划”申报指南》(见附件2)执行。
(一)系统申报阶段
申报人自主申报,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初审后,按相应人才类别提报至行业主管部门。申报人和所在单位需于12月20日以后分别注册登录“景贤计划”人才认定申报系统(http://rc.bjsjs.gov.cn/#/login),个人帐号与单位帐号通过“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关联,个人申报信息请于2024年1月31日前完成,用人单位于2024年2月7日前完成在线审核。每名申报人只能申报一项人才类别。
(二)审核初评阶段
1.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系统、本领域内用人单位推荐人选的初审工作,符合申报条件的报送区委人才办进行复核。
2.2月底前召开行业初评会,确定入选专家评审阶段人员名单。初评通过的用人单位将申报人材料报送至行业主管部门,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区委人才办。
(三)专家评审阶段
组织对进入专家评审阶段人员进行综合联审,综合联审通过的进入专家评审答辩,评审答辩后形成建议人选名单。根据评审结果可在人才类别中进行调剂。
(四)研究审议阶段
召开综合评审会,研究建议人选名单,提请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审议通过的名单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落实待遇阶段
颁发“景贤人才”证书,按照政策规定落实人才发展专项奖励资金、“景贤卡”配套服务等待遇。所在单位为非本区企业的,待迁入后年度企业纳税贡献达到一定额度,经评估后予以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要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高层次人才在区域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的重要作用,积极组织推荐优秀人才参与申报评选工作。
(二)明确责任。用人单位、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核申报条件,建立工作责任制,指定专人负责,在流程上严格把关,加强沟通、协调、配合,抓好工作落实。
(三)严肃纪律。申报人、用人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行业主管部门要对申报资格进行核查,禁止虚报。发现问题,将按有关规定处理,已入选“景贤人才”的,取消资格待遇。
五、联系方式
申报咨询电话:
顶尖人才、领军人才:68636979
青年拔尖人才:68680604
工作类和创业类海外高层次人才:68680604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13311466467 18600021571
咨询时间: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30
石景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20日